Hallokety 发表于 2010-3-11 00:15

18条工作签证,第一年和公司解除合同,还可以在德国换到工作许可么?

大家好,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下:

我是18条,作为特殊人才,国内递交材料来德国来工作的,才4个月,公司就以经济差在试用期提出解雇了。(没有犯啥错误),现在已经有另一家公司愿意聘用我了。但是就是不知道,要不要回国去换工作签证?另外,我老婆怀孕了,会不会处于人道主义不用回国签证了?

有没有朋友有类似的情况,上来说声吧,谢谢了

Hallokety 发表于 2010-3-11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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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2010 发表于 2010-3-11 10:22

应该不需要,因为你的居留目地没有改变,工作了还是拿18条的,你第一份工作是到什么时候,第二份工作又是什么时候开始呢

Hallokety 发表于 2010-3-11 14:24

去办事的地方问,不需要回国签证,在这边就可以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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