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yangshu
发表于 2010-3-14 10:06
本帖最后由 baiyangshu 于 2010-3-14 09:08 编辑
看楼主进退两难的现状,已经很可怜了,虽然她在别的贴回骂了脏话,但真的很讨厌那个帖里先骂人的某些人 ...
sayici 发表于 2010-3-14 02: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不是可怜,是可恨,让人很鄙视的那种。别看到什么就觉得可怜,这个人根本就不值得。其他人也没骂她,只是每个人的观点不同,是她看了以后气急败坏先骂人的。骂的很难听,都是生殖器直接招呼的。LZ同时用几个ID,封一个就用另一个接着骂!不要浪费你同情心了。你说的够吓人的,谁对她恐吓诽谤了,简直是可笑,莫非你就是楼主吧,又一个ID?
芯蕾
发表于 2010-3-14 12:01
看楼主进退两难的现状,已经很可怜了,虽然她在别的贴回骂了脏话,但真的很讨厌那个帖里先骂人的某些人 ...
sayici 发表于 2010-3-14 02: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既然更同情lz,赶紧给她出谋划策呀,来点实际的呀,而不是在这煽风点火{:5_349:}.
sayici
发表于 2010-3-14 14:12
她不是可怜,是可恨,让人很鄙视的那种。别看到什么就觉得可怜,这个人根本就不值得。其他人也没骂她,只 ...
baiyangshu 发表于 2010-3-14 09: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你可能没有从头看到尾吧。楼主没有骂人的时候别人几次骂她SB,她忍不住就开骂之后别人又说她是鸡,
继而有个自己也是艺术学校毕业的人发掘出她的学校,仗着自己在国内有点底子,说要是她还凶的话,那么就对她不客气了,
她也有心软善良与脆弱的一面,当初有个id叫rainbow929的话她都很听啊,她之所以会有第四个马甲,也是rainbow929说她第三个马甲的名字太难听,她才改的。可能她只是脾气不好,吃软不吃硬吧,不过以她目前这种极端低落的现状,也可以理解。
我也不必同情楼主,婚版有婚版的特色,但人家已经到法律版来了,何必还要追杀不休呢?她在大家心中是sb也好,鸡也罢,人家也是人,就算一切是她自己造成的,那她也还是要自己承受目前的状态,目前她需要帮助和咨询,那就放过她好了。
我也无意与谁争论的,没意思,反正我自己经历得不够,也不能给楼主什么有用的建议,不会再回复了,到此为止。
芯蕾
发表于 2010-3-14 14:57
我觉得你可能没有从头看到尾吧。楼主没有骂人的时候别人几次骂她SB,她忍不住就开骂之后别人又说她是鸡,
继而有个自己也是艺术学校毕业的人发掘出她的学校,仗着自己在国内有点底子,说要是她还凶的话,那么就对她不客气了,
她也有心软善良与脆弱的一面,当初有个id叫rainbow929的话她都很听啊,她之所以会有第四个马甲,也是rainbow929说她第三个马甲的名字太难听,她才改的。可能她只是脾气不好,吃软不吃硬吧,不过以她目前这种极端低落的现状,也可以理解。
我也不必同情楼主,婚版有婚版的特色,但人家已经到法律版来了,何必还要追杀不休呢?她在大家心中是sb也好,鸡也罢,人家也是人,就算一切是她自己造成的,那她也还是要自己承受目前的状态,目前她需要帮助和咨询,那就放过她好了。
我也无意与谁争论的,没意思,反正我自己经历得不够,也不能给楼主什么有用的建议,不会再回复了,到此为止。
sayici 发表于 2010-3-14 13: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真的从头看到尾了吗?lz是求帮助的,不是来吵架的吧?只要有人稍微说了她不爱听的,她就开始骂脏话,而且不是一般的脏,人家说她是鸡都算轻的了(嫩怎么能避重就轻呢,把别人骂她Sb和鸡搬上来说,你搬点她是怎么骂人的话呀)!
你也挺能点到黑白的,你说有人威胁她,说什么要是她还凶的话,那么就对她不客气了,请看下面(到底谁先威胁谁):
封我id哟, 你不就是355944 的马甲吗
你不要暗中给我发消息。
有种上这里说
不要给脸不要脸
我对你很客气咯
cindypipa 发表于 2010-3-1 23:2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cindypipa 发表于 2010-3-1 23: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谁堵她的路啦?你要回帖不是一样没拦你吗,只可惜你一点建设性意见也没有{:5_386:} .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3-14 16:15
看楼主进退两难的现状,已经很可怜了,虽然她在别的贴回骂了脏话,但真的很讨厌那个帖里先骂人的某些人 ...
sayici 发表于 2010-3-14 02: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欣赏你的善良。因为你富有同情心和恻隐心。古语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又说穷寇不宜追也。那就是说,凡事应有一个度,不可以对处境不如自己的人轻蔑嘲笑,不可以对穷途末路的人围追堵截。你不管婚版把楼主分析成低贱下流无耻的女人,为着她是同胞流落异乡陷入困境怀有身孕而心有不忍,所以说你善良
你别和婚版的人计较,要知道婚版的特色是看人不看事,对不喜欢的人,没有同情帮助的概念,只有帮腔群殴的习惯,先逐字逐句分析别人的文字,找出疑点弱点嘲笑质疑,然后人肉搜索挖掘老底,一窝蜂痛打落水狗。那叫在乞丐面前炫耀富贵,没有同情心和恻隐心
婚版还有一个特色是不允许有人对帮腔群殴持不同意见或者同情被群殴者。为此,我曾在婚版被当成三拒和兔子的马甲拍过砖,所以能体会你现在被当成楼主马甲的无奈和哭笑不得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3-14 16:31
楼主,希望你听人劝,不要再去婚版惹是生非,那里对你没有帮助,只有娱乐
特别希望你从此改掉骂脏话的坏习惯,即便是别人先招惹你
你有什么问题可以来法版咨询,这里对事不对人,乐意帮助有困难的人
yourzhou
发表于 2010-3-14 16:42
顶楼上的,做人做事有个度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3-14 17:12
她不是可怜,是可恨,让人很鄙视的那种。别看到什么就觉得可怜,这个人根本就不值得。其他人也没骂她,只 ...
baiyangshu 发表于 2010-3-14 09: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打落水狗追到法版来了,也太强势了吧
楼主是孕妇,一身两命,得饶人处且饶人,何必咄咄逼人?
公正地说,是别人先用脏话和人体器官骂她,她回击超常发挥了。当然,所有骂脏话的都不好!
强势偏激不好,学点中庸之道,看事待人平和才好
baiyangshu
发表于 2010-3-14 18:08
打落水狗追到法版来了,也太强势了吧
楼主是孕妇,一身两命,得饶人处且饶人,何必咄咄逼人?
公正地 ...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3-14 16: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可没骂她,怎么就咄咄逼人了,我只是说她又跑到这儿来了,顺便把婚版的帖子发过来,只是想让大家好好知道怎么回事。我哪儿打她这条落水狗了?而且抛开骂人不说,不管怎么样,我是很鄙视她这种人,怎么做事的,还没离婚,1月1日刚分居现在就怀上别的男人的孩子,还要想方设法留在德国,什么也不想失去,孩子要德国籍,还要把孩子送回国样,儿童金但是还想拿到,自己也要得到居留。你自己分析下,这是个什么人啊,你不觉得她很丢人吗?不觉得是在侮辱她自己吗?有些人还好心给她出主意,干吗啊?人活得能有点骨气吗?给自己点自尊行不行?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10-3-14 18:43
本帖最后由 kartoffelnsalat 于 2010-3-14 17:47 编辑
欣赏你的善良。因为你富有同情心和恻隐心。古语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又说穷寇不宜追也。那就是说,凡事应有一个度,不可以对处境不如自己的人轻蔑嘲笑,不可以对穷途末路的人围追堵截。你不管婚版把楼主分析成低贱下流无耻的女人,为着她是同胞流落异乡陷入困境怀有身孕而心有不忍,所以说你善良
你别和婚版的人计较,要知道婚版的特色是看人不看事,对不喜欢的人,没有同情帮助的概念,只有帮腔群殴的习惯,先逐字逐句分析别人的文字,找出疑点弱点嘲笑质疑,然后人肉搜索挖掘老底,一窝蜂痛打落水狗。那叫在乞丐面前炫耀富贵,没有同情心和恻隐心
婚版还有一个特色是不允许有人对帮腔群殴持不同意见或者同情被群殴者。为此,我曾在婚版被当成三拒和兔子的马甲拍过砖,所以能体会你现在被当成楼主马甲的无奈和哭笑不得
lillyanna 发表于 14-3-2010 15: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嫩和婚版有仇还是和婚版的某些id有仇?
请把俩者分开才不违背嫩所抨击的看人不看事的原则!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3-14 18:53
本帖最后由 lillyanna 于 2010-3-14 17:54 编辑
回复 40# baiyangshu
圣经中记载,犹太人抓住了一个正在淫乱的女人,按犹太人的律法要用石头打死,他们试探耶稣应该怎样对待这女人。耶稣说你们中谁是没有罪过的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所有的人都默然无声走了,只剩下耶稣和那妇人。耶稣对那妇人说: 我也不定你的罪,去把! 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因此我既无权分析楼主,也无权评判她鄙视她。作为基督徒,我愿自己心存怜悯和宽恕,乐意帮助人,哪怕这人真是罪人。
楼主是否如你或说婚版分析的那样不堪,我认为是无稽之谈。现在不是中世纪,脚踏民主法治德国的土地,请你先学习基本法人权保护的两条: 禁止对任何人差别歧视对待和禁止不公正的法律程序。没有任何法律程序仅仅凭分析就可以定楼主如何如何不堪,有没有搞错? 难不成时光倒转中世纪?!你或婚版的任何人都无权要大家鄙视楼主,也无权用分析来将种种臆测强加给楼主。
你比楼主有自尊,有骨气,不丢人很好。但是用陷入困境的楼主"很丢人,没骨气,不自尊"来反衬你多么道德高尚就不那么好
蛇妖MM
发表于 2010-3-14 19:03
欣赏你的善良。因为你富有同情心和恻隐心。古语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又说穷寇不宜追也。那就是说,凡 ...
lillyanna 发表于 14/3/2010 15: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个人的见解只能代表你个人的分析力度。而你的片面思维和偶招婚版的一点飞砖导致对婚版id怀恶在心,跑到别版道说婚版的是非,也就说你的见解和分析度有多么深浅,这些恐怕和你平时的高谈阔论,宽阔胸怀相差甚远。
婚版的id,他们面对的生活是现实生活。他们不喜欢生活在缥缈的phantasie里面。他们希望过好今天,计划好明天。他们没有豪言壮语,只有对生活和人生的感悟得平凡言论。有时候,确实是深刻了点,过激了点,但是看得懂的人就能感悟出,真谛也许就在那平凡的只字片语得后面。
如果你对婚版有意见,可以短我和k版。至于你现在在他版的对我版的妄加谬论,今天可以无视。不过今后,还是希望你多用和善和完善的眼光看待每个版面。
{:5_363:}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3-14 19:20
嫩和婚版有仇还是和婚版的某些id有仇?
请把俩者分开才不违背嫩所抨击的看人不看事的原则!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10-3-14 17: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与婚版和任何人无仇,我在德国生活十几年,直到半年前才知道德国热线。当时正值工作好,心情好,有时间,有精力,所以注册上网。初衷是:有人遇到困难,我愿意帮助。
我一般在德语版和法版尽自己所能帮助人,婚版去的不多,欣赏几个人,有的豁达宽厚,有的妙趣横生,有的冰雪聪敏,有的诙谐风趣。。。那嬉笑怒骂皆成文章,而且不带一个脏字才是本事。我去婚版是看这几个人的文字,感悟她们的智慧,享受她们的优美。至于有人和我结怨,我莫名其妙,也不当回事,叫做网络天地谁也不认识谁,惹不起总躲得起。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0-3-14 19:21
法版的风格不同于婚版
! G( I' l5 F) O这里重点是就事论事,提供咨询意见,乐意帮忙/ {' C9 J* }2 L( }1 u
婚版的重点是盖高楼,质疑8卦混战,乐意拍砖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3-13 18: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种踩一个捧一个的伎俩实在可笑
有疑方可被质,不实才会被拍,法律版好像也不是什么人来求助了都会帮忙的吧{:5_339:}
高楼只是副产品,谁让那么多人喜欢去婚版挖坑呢
cindypipa
发表于 2010-3-14 19:22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3-14 19:28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cindypipa 发表于 2010-3-14 18: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民间这种说法当然有道理
不过我愿学习,对可怜处同情,对可恨处忽略
cindypipa
发表于 2010-3-14 19:30
本帖最后由 cindypipa 于 2010-3-14 18:34 编辑
民间这种说法当然有道理
不过我愿学习,对可怜处同情,对可恨处忽略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3-14 18: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就是说你本来视力是没有问题的
现在你一个眼睛看的清,一个眼睛宁愿瞎掉?
思维很奇怪
{:5_390:}
baiyangshu
发表于 2010-3-14 19:30
回复baiyangshu
圣经中记载,犹太人抓住了一个正在淫乱的女人,按犹太人的律法要用石头打死,他们试探 ...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3-14 17: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首先我不需要拿她来反衬我,没必要。2.这里不是法庭,只是法律版,我只是用大家普遍接受的社会道德水准来评判,德国基本法也没有禁止我去批评某人,鄙视某人,我并不歧视她,只是小看她。3.不要用你们基督教那套说教了,不要拿无原则来当成是善良。这个社会会让有些人知道,做了错事要付出代价,能承担责任,要知道廉耻。基督教,天主教历史上干了多少龌龊事儿,打着宗教的旗号,现在做了点事儿就觉得什么都对了,就可以给别人上课。西方的宗教和西方政府一样,总爱给别人上课,告诉别人你们不对,我们是对的,要按我们的来做歇歇吧!
rainbow929
发表于 2010-3-14 19:33
我与婚版和任何人无仇,我在德国生活十几年,直到半年前才知道德国热线。当时正值工作好,心情好,有 ...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3-14 18:2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对吧?你好像跟大S有梁子,前段时间大S心情好,对婚版朋友们说以后去北京她请客,不知道你们以前有啥疙瘩,你可能想趁这个机会浑水摸鱼解开,可惜大S爱憎分明,一眼认出你跟她对骂过,所以直接拒绝你了,可能让你很没面子了。。。但是你也不能就此跟婚版结仇啊?因为自己的一己之仇就在别的板块扇阴风点鬼火给婚版抹黑行为可跟你例举圣经的宽容之举实在相差太远。。。
你说人家IDbaiyangshu "你比楼主有自尊,有骨气,不丢人很好。但是用陷入困境的楼主"很丢人,没骨气,不自尊"来反衬你多么道德高尚就不那么好"
可是你举圣经的例子,你的所作所为是不是也想反衬你“多么的道德高尚”啊?
wakaka
发表于 2010-3-14 19:34
一边说无权分析,评判lz
一边踩婚版
还是别拿圣经出来说事儿,让人误解基督徒两面派
cindypipa
发表于 2010-3-14 19:35
首先我不需要拿她来反衬我,没必要。2.这里不是法庭,只是法律版,我只是用大家普遍接受的社会道德水准 ...
baiyangshu 发表于 2010-3-14 18: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94:}顶你
楼主的这种事和宗教无关,和道德廉耻有关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3-14 19:36
你个人的见解只能代表你个人的分析力度。而你的片面思维和偶招婚版的一点飞砖导致对婚版id怀恶在 ...
蛇妖MM 发表于 2010-3-14 18:0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Ok。得罪版主了,不好意思。
zhongyileehom
发表于 2010-3-14 19:42
回复 1# 神兽亚克西
{:5_394:}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3-14 20:00
本帖最后由 lillyanna 于 2010-3-14 19:03 编辑
你自己分析下,这是个什么人啊,你不觉得她很丢人吗?不觉得是在侮辱她自己吗?
我引用圣经回答楼上要我分析楼主,因此貌似你对我的分析无的放矢。
你说的那个人我不认识,也不记得和她结怨,即使如她所说我骂过她,肯定是我为别人打抱不平。
我没有如你和她所说的很没有面子的感觉,只有庆幸自己好在没和这人有交往。
应该说没有面子的是她自己,叫做言而无信,出尔反尔。她自己发帖子广而告之,欢迎楼里所有的JM到北京她请客。我因为也有不想入德国籍,又常常因工作不在德国的问题,正在她的楼里看,所以乘兴写了句话凑趣: 说话算话? 她翻脸不承认欢迎所有JM这句话。网络上请客吃饭一句话罢了,不承认也就罢了。她愿结怨结仇随她去罢了,我可没闲工夫奉陪。
捣蛋鬼
发表于 2010-3-14 20:02
我引用圣经回答楼上,貌似你的分析无的放矢。
你说的那个人我不认识,也不记得和她结怨,即使如她所 ...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3-14 19: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记得好清楚喔{:3_259:} 看来你真滴挺记恨她哒……
rainbow929
发表于 2010-3-14 20:10
首先我不需要拿她来反衬我,没必要。2.这里不是法庭,只是法律版,我只是用大家普遍接受的社会道德水准来评判,德国基本法也没有禁止我去批评某人,鄙视某人,我并不歧视她,只是小看她。3.不要用你们基督教那套说教了,不要拿无原则来当成是善良。这个社会会让有些人知道,做了错事要付出代价,能承担责任,要知道廉耻。基督教,天主教历史上干了多少龌龊事儿,打着宗教的旗号,现在做了点事儿就觉得什么都对了,就可以给别人上课。西方的宗教和西方政府一样,总爱给别人上课,告诉别人你们不对,我们是对的,要按我们的来做歇歇吧!
baiyangshu 发表于 2010-3-14 18: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5_377:}
baiyangshu
发表于 2010-3-14 20:12
rainbow929 发表于 2010-3-14 19: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1:}我也不是完人!也会犯错{:5_371:}谢谢你帮我说话!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3-14 20:18
你记得好清楚喔 看来你真滴挺记恨她哒……
捣蛋鬼 发表于 2010-3-14 19:0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捣蛋鬼你说话好可喜。。。
她说我骂她的确记不得,肯定历史久远是去年的事,貌似是当年三拒时,别人拍我是三拒马甲,我反拍过砖滴,或许那时结下梁子{:5_389:}
貌似你曾当我是兔子拍过我砖滴,不过你心胸宽气量大,并没有和我结怨结仇。不过如果你愿结怨结仇,我也没有办法呀{:5_369:}
我是马大哈,急性子,得罪人可能还不知道,或者很快忘掉。所以你如果要和我结怨结仇得不偿失,一点不好玩。所以我希望你多多包涵,如果我曾得罪你{:5_336:}
rainbow929
发表于 2010-3-14 20:19
我引用圣经回答楼上要我分析楼主,因此貌似你对我的分析无的放矢。
你说的那个人我不认识,也不记得 ...
她翻脸不承认欢迎所有JM这句话。网络上请客吃饭一句话罢了,不承认也就罢了。她愿结怨结仇随她去罢了,我可没闲工夫奉陪。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3-14 19: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中国的文字省略部分,通常都是有所指的,她的所指应该是指那个楼里所有给她出主意祝福她的JMS。
你真的觉得红字部分没有所指的包括所有仇人的话,只能说你“很傻很天真”了。。。{:5_386:}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0-3-14 20:30
{:5_389:}吵架吵到法律版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