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sein
发表于 2010-8-15 12:22
如果对这类警告(我只指内容上合法的)你只签署Unterlassung,但不交律师费用,对方根本没有达到他们的目的,你也没花钱(但将来必须合法经营,否则就破费,合情合理)。如果对方真要告上法庭,只能告你交付律师费用,这种时候只要你有足够证据,法官是同情你的,因为这个费用的产生本身就是违背了立法初宗,对方胜诉的可能非常小,当然,你必须证据充足。8 R0 o0 O5 f* i9 S. v. [7 ~
huangxiaolu 发表于 2010-8-15 12: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不对,你签了Unterlassungserklärung,你就承认了你的过错,你就需要付给对方为了Abmahnen你而造成的die erforderlichen Aufwendungen,这里就是律师费了,这个钱不是你付给对方律师的,而是你付给对方的,律师费是对方付过了的,对方要求的只是你对律师费的Ersatz。这种情况下你上了法庭你也只能输, 不过你可以在法庭上要求把对方的Aufwendung限制在一个比较低的标准,比如如果Abmahnung的内容简单常见,可以将相应的律师费限制在100欧元以内,前提是要求你是Privatperson。
ly528
发表于 2010-8-15 12:38
你说的不对,你签了Unterlassungserklärung,你就承认了你的过错,你就需要付给对方为了Abmahne ...
da-sein 发表于 2010-8-15 13: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PRIVATEPERSON, 不是指我现在已注册了EINZELUNTERNEHMEN,小商家的情况了吧?
huangxiaolu
发表于 2010-8-15 12:44
本帖最后由 huangxiaolu 于 2010-8-15 12:47 编辑
你说的不对,你签了Unterlassungserklärung,你就承认了你的过错,你就需要付给对方为了Abmahne ...
da-sein 发表于 15-8-2010 12: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倒认为是你错了,我已经说了,是指内容上合法的Unterlassungserklärung,如果你已经存在自己的错误,并不因为你不签Unterlassungserklärung,不承认错误而免掉责任,律师对费用的Anspruch不因为你承不承认而改变,如果你以为法官判谁付律师费示看你签不签Unterlassungserklärung,那真错了,Unterlassungserklärung的容一旦被法庭认可,律师费就是被告方付了(只是附带的),但如果告的不是Unterlassungserklärung,而是律师费(Hauptsachen),这时这律师费用的目的就起很关键的作用了,法官非常清楚国家的立法目的。LZ这件事,我认为Unterlassungserklärung内容上被法庭认可的机会和可能律师费用的目的被看穿是会在法庭上产生不同效果的,至少我则么认为。
另外,严格说来,Unterlassungserklärung你只是保证你将来严格遵守游戏规则(违法认罚),是一种对将来的承诺,并没有阐述你过去是否依法办事。
da-sein
发表于 2010-8-15 12:53
他的AGB本来就有问题,你就是签个unterlassungserklärung ohne anerkennung einer rechtspflicht, 又有什么用,法官认定的是Abmahnung是不是gerechtfertigit,只要Abmahnung有法律依据的,管你什么目的的律师费,die erforderlichen Aufwendungen都是要付的。
ly528
发表于 2010-8-15 13:04
对方在第一次给我的警告信中就带有一个有10,000欧元的UNTERLASSUNG。
有才兄当时就说我应该签了给他寄回去。但是要把最后那一条的金额去掉。我当然照办了。
但是这一次,对方好象对上次的UNTERLASSUNG 并没有再提起,只是提出了这个5000欧的概念。我还以为这个5000欧是他认为我的侵权的营业额,因此在5000欧的基础上计算出了411多欧的诉讼费用呢。我理解的不对吗?
huangxiaolu
发表于 2010-8-15 13:06
他的AGB本来就有问题,你就是签个unterlassungserklärung ohne anerkennung einer rechtspflicht, 又 ...
da-sein 发表于 15-8-2010 12: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一样,只要证据足够,为Abmahnung的目的而Abmahnen,也就是serienabmahnungsaktion,不是没有先例,所以我觉得LZ目前更重要的是能搞到更多对方及其律师的资料。
da-sein
发表于 2010-8-15 13:08
对方的状子上面写得很清楚了,告的就是你没有付411欧的律师费
huangxiaolu
发表于 2010-8-15 13:10
PRIVATEPERSON, 不是指我现在已注册了EINZELUNTERNEHMEN,小商家的情况了吧?
ly528 发表于 15-8-2010 12: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在 Abmahnung 一事中,PRIVATEPERSON spielt keine Rolle
ly528
发表于 2010-8-15 13:17
不一样,只要证据足够,为Abmahnung的目的而Abmahnen,也就是serienabmahnungsaktion,不是没有先例,所以 ...
huangxiaolu 发表于 2010-8-15 14: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方的一个资料我已找到,并且在前面发了,不知道是不是有用。
律师的资料我找了不少网页,没有什么记录在案的东西,不象是一个专门搞这个事的律师。。。。
这个够吗?
da-sein
发表于 2010-8-15 13:20
不一样,只要证据足够,为Abmahnung的目的而Abmahnen,也就是serienabmahnungsaktion,不是没有先例,所以 ...
huangxiaolu 发表于 2010-8-15 14: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算了吧,只要有法律依据,别人就可以abmahnen你,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律师也是有委托人,这个又不是你跟律师的官司,是某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对你abmahnen,他要符合法律的Abmahnen你,所以他请了律师,他现在要你报销他付出的律师费,而不是律师本人告你。还serienabmahnung, 搞商业法的律师哪个都写过不少的Abmahnung, Abmahnung本来就是属于律师的基本功,国家司法考试里面还经常考Abmahnung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