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lang 发表于 2010-3-14 22:51

突然想不明白,借人气问一下:)

如果你在找Nachmieter,第一个人跟你说,我明天给你答复。10分钟后第二个人说这房我要了,租给谁与你无关,请问大家是不是会直接把房给第二个人,还是会跟第二个人说,我要先等第一个人答复,从道义上有这个义务吗???

SuSufei 发表于 2010-3-14 23:14

第二个人。

obeseburro 发表于 2010-3-15 10:05

{:5_337:}
看你急不急把房租出去了...

arley1224 发表于 2010-3-15 12:40

直接给第二个人,然后给第一个人说有人当场拍板要了。
做生意都是这样,很正常。

jiejiedog 发表于 2010-3-15 13:16

打电话给第一个人,如果他不能决定马上要,就告诉他会给第二个人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0-3-15 14:46

既然第一个没有当场要,当然你也没义务帮他保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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