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2 发表于 2010-3-21 15:27

不是还有6个月的找工作居留许可吗?

先不要急着改团聚签证,结婚不到两年要改签证目的的话,碰到不很友好的外管局会有问题的。

zksceo 发表于 2010-3-21 19:34

回复 10# Hallo

谢谢你这么说,我真的很感激你的这句话,谢谢

car 发表于 2010-3-22 00:03

现在行情咋如此糟糕啊, 你们在Muenchen, 每月2600, 好像不够花啊。 继续找, 不要立刻换签证, 4个月足够了。

obeseburro 发表于 2010-3-22 16:37

LZ 这个情况有点复杂,如果现在结婚,然后立刻换家聚签证估计签证官不会那么爽快给换的。
换家聚签证有很多条款要审核,至少你 GF 也是刚开始工作。

Nachteil 第一她是 befristeter Vertrag,第二她应该还没有过 Probe,第三你们的结婚时限距签证申请太短。最后,以你 GF 32000 的 Brutto p.a. 要 abdecken 俩人的月生活开销,或许在签证官那里会不够 nachvollziehbar.

这些问题 LZ 都需要考虑。

zksceo 发表于 2010-3-22 16:47

那如果我剩下的签证到期了还没有找到工作,我该怎么半呢,如果我们俩不想分开的话?

香草小布丁 发表于 2010-3-22 16:48

而且你gf拿的是befristeter Vertrag,所以就算你留下了,也有可能2年不能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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