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symoonred 发表于 2010-3-26 18:24

还是家庭团聚签证的问题

我07年7月拿到家庭团聚签证,7月底来德国后,立即申请了跟老公一样的长居,目前长居有效期至2012年8月。
看到大家都说持家庭团聚签证的一年要在德国待满180天,我的问题是:我是7月拿到家庭团聚签证的,那么这个“一年”是怎么计算的?比如:是08年7月到09年7月算一年?还是08年一整年算一年呢?我今年8月底回国,明年1月来一个月,回国再待几个月,一直到明年7月再来德国待满半年,我担心的是今年下半年到明年上半年这一年时间我只能来待一个月,这样的话,我的签证还有效吗?
希望知道的人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daisymoonred 发表于 2010-3-28 07:33

自己顶一下

ii120mph 发表于 2010-3-28 08:10

“立即申请了跟老公一样的长居,目前长居有效期至2012年8月”

长居怎么会有有效期呢?lz你是不是想说“签证”?

daisymoonred 发表于 2010-3-28 08:15

不是签证,老公说是居留许可,德语是Aufenthaltstitel

莫妮卡 发表于 2010-3-28 08:54

不是签证,老公说是居留许可,德语是Aufenthaltstitel
daisymoonred 发表于 2010-3-28 08: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个就是签证啊。。。。长居是不用签证的。。。。。

jochenkan 发表于 2010-3-28 09:54

回复 4# daisymoonred
德国的Aufenthaltstitel从大的方面来说分4种:
1。Visum
2。Aufenthaltserlaubnis
3。Niederlassungserlaubnis
4。Erlaubnis zum Daueraufenthalt-EG

后两种才是通常所说的长居。你先生的是居留许可(Aufenthaltserlaubnis),不过不是长居。

daisymoonred 发表于 2010-3-28 10:50

谢谢楼上,的确是Aufenthaltserlaubnis,我们一直都没理解对。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10-3-28 11:06

Aufenthaltstitel是所有Visum的总称,分 Aufenthaltserlaubnis (befrist)undNiederlassungserlaubnis (unbefrist)。

对于所有的Aufenthaltstitel都有180天失效一说,除去配偶是德国人家庭团聚签证。这个180天是按自然年算的。如果是特殊需要,可以在出境之前到外管局提出申请。

daisymoonred 发表于 2010-3-28 11:44

“这个180天是按自然年算的。”
很有用的信息。谢谢楼上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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