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shixls 发表于 2010-3-28 15:08

请教:如果Verpflichtungserlarung上面的地址和户口地址不一样要紧吗?

我邀请父母过来,开的就是那个25欧的花花绿绿的纸,其他的信息都是正确的,就是把家庭地址的XX路36号,写成了xx路74号,要紧吗?

因为文件今天让老公今天带回国了。所以重新开一份再寄回去要花不少时间。

请教大家有没有类似经验的?

先谢谢了!!

cheelgo 发表于 2010-3-28 17:55

我觉得可以在派出所开一个居住地证明,证明上写74号就没有问题了。因为户口地址和现居住地址不一样是正常的啊,比如搬新家之类的,谁还及时的去改户口,所以签证才要求要开居住证明。

woshixls 发表于 2010-4-8 19:43

回复 2# cheelgo


   太感谢你了!这个主意真好!我到时就让我爸妈这么改。主要是东西寄回去了,要不然就去市政厅改改了

xiaofee 发表于 2010-4-8 20:25

应该没事,因为我当时在这边地址填错了,添了我妈妈单位地址。一样签证下来了。

maddad 发表于 2010-4-8 22:48

我这边开这个,只填了名字出生年月日护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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