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 发表于 2010-7-15 13:02

再次整理了一下我的msn,如果已经添加我的mm现在看不到我的msn了,说明因为很长时间没有联系,我已经将mm删除并屏蔽,这样做如有冒犯,请见谅,我注册这个ID只是为了找妻子,并不想交许多异性的朋友。当然我已收到的mm照片附件也会一起删除,请mm放心。

携手 发表于 2010-7-28 08:58

今天留意浏览了一下所有跟贴ID,里面就有我过去帮助过的朋友。
我注册这个ID及相应email的目的就是为寻找一份真爱,不用真身ID是因为太多人认识,并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原因。

dabang 发表于 2010-7-28 10:50

哥们儿, 说不定我们还认识呢?呵呵

rainpolar 发表于 2010-7-28 14:55

35应该活出些气质了吧。。。LZ 这个做招聘广告比较合适

养鱼的猫 发表于 2010-7-29 20:51

大叔还是很有人气的哦~~~你的身高限制169,{:2_226:}高了1cm。。。。

kerry666 发表于 2010-8-5 07:57

回复 50# 携手


对于50楼这些话,我真想说,

scheisse auf dich, leck mich am Arsch, verschwinde aus meine Welt...去死,去死。。。


不过想想还是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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