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
发表于 2010-7-15 13:02
再次整理了一下我的msn,如果已经添加我的mm现在看不到我的msn了,说明因为很长时间没有联系,我已经将mm删除并屏蔽,这样做如有冒犯,请见谅,我注册这个ID只是为了找妻子,并不想交许多异性的朋友。当然我已收到的mm照片附件也会一起删除,请mm放心。
携手
发表于 2010-7-28 08:58
今天留意浏览了一下所有跟贴ID,里面就有我过去帮助过的朋友。
我注册这个ID及相应email的目的就是为寻找一份真爱,不用真身ID是因为太多人认识,并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原因。
dabang
发表于 2010-7-28 10:50
哥们儿, 说不定我们还认识呢?呵呵
rainpolar
发表于 2010-7-28 14:55
35应该活出些气质了吧。。。LZ 这个做招聘广告比较合适
养鱼的猫
发表于 2010-7-29 20:51
大叔还是很有人气的哦~~~你的身高限制169,{:2_226:}高了1cm。。。。
kerry666
发表于 2010-8-5 07:57
回复 50# 携手
对于50楼这些话,我真想说,
scheisse auf dich, leck mich am Arsch, verschwinde aus meine Welt...去死,去死。。。
不过想想还是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