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vefan 发表于 2010-4-13 10:14

德国也有碰瓷的啊{:2_228:}

kakalein 发表于 2010-4-13 10:58

但是我总觉得法官会不会考虑这点就是在骑自行车的路被挡了之后他在能减速能停下却不停下并且直接撞到挡路的汽车上,这是不是滥用自己的权利呢?

Xuanyuan 发表于 2010-4-13 11:15

半个月前开车过马路时从一个小巷开出来, 慢慢的往出开等着左转, 结果这就把人家自行车道给档了,一个骑自 ...
guesswhoesis 发表于 2010-4-12 23: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通过交规考试的话,这种情况没话讲你的过失。写这么长的贴不如找时间再仔细看看交规,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件。德国交规非常注重弱势群体保护,和预判潜在危险原则。和民族,国籍无关。它拥有路权就是全速行驶,不存在你所说的好几米应该看见就应该躲你的必然性,也可能他根本就没有注意到你。至于说到“碰瓷”,个人认为LZ就不要自欺欺人了,这件事情给你的教训就是:任何时候不要占人行道。不管你之前折腾了多长时间,这是你最后的收获。忠言逆耳,好自为之

juvefan 发表于 2010-4-13 11:22

到底是自行车道还是人行道?

Trois 发表于 2010-4-13 11:26

{:5_350:}

juvefan 发表于 2010-4-13 11:28

回复 35# Trois


T猫{:3_246:}

Trois 发表于 2010-4-13 11:30

回复Trois


T猫
juvefan 发表于 2010-4-13 12: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3_246:}hallo

juvefan 发表于 2010-4-13 11:32

回复 37# Trois


你骑车还是开车上班?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13 11:34

AWassermelone 发表于 2010-4-13 11:39

通过交规考试的话,这种情况没话讲你的过失。写这么长的贴不如找时间再仔细看看交规,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件。德国交规非常注重弱势群体保护,和预判潜在危险原则。和民族,国籍无关。它拥有路权就是全速行驶,不存在你所说的好几米应该看见就应该躲你的必然性,也可能他根本就没有注意到你。至于说到“碰瓷”,个人认为LZ就不要自欺欺人了,这件事情给你的教训就是:任何时候不要占人行道。不管你之前折腾了多长时间,这是你最后的收获。忠言逆耳,好自为之Xuanyuan 发表于 2010-4-13 12: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pi
页: 1 2 3 [4] 5 6
查看完整版本: 倒霉啊, 车被人家自行车撞了还被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