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vefan 发表于 2010-4-13 11:14

德国也有碰瓷的啊{:2_228:}

kakalein 发表于 2010-4-13 11:58

但是我总觉得法官会不会考虑这点就是在骑自行车的路被挡了之后他在能减速能停下却不停下并且直接撞到挡路的汽车上,这是不是滥用自己的权利呢?

Xuanyuan 发表于 2010-4-13 12:15

半个月前开车过马路时从一个小巷开出来, 慢慢的往出开等着左转, 结果这就把人家自行车道给档了,一个骑自 ...
guesswhoesis 发表于 2010-4-12 23: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通过交规考试的话,这种情况没话讲你的过失。写这么长的贴不如找时间再仔细看看交规,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件。德国交规非常注重弱势群体保护,和预判潜在危险原则。和民族,国籍无关。它拥有路权就是全速行驶,不存在你所说的好几米应该看见就应该躲你的必然性,也可能他根本就没有注意到你。至于说到“碰瓷”,个人认为LZ就不要自欺欺人了,这件事情给你的教训就是:任何时候不要占人行道。不管你之前折腾了多长时间,这是你最后的收获。忠言逆耳,好自为之

juvefan 发表于 2010-4-13 12:22

到底是自行车道还是人行道?

Trois 发表于 2010-4-13 12:26

{:5_350:}

juvefan 发表于 2010-4-13 12:28

回复 35# Trois


T猫{:3_246:}

Trois 发表于 2010-4-13 12:30

回复Trois


T猫
juvefan 发表于 2010-4-13 12: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3_246:}hallo

juvefan 发表于 2010-4-13 12:32

回复 37# Trois


你骑车还是开车上班?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13 12:34

AWassermelone 发表于 2010-4-13 12:39

通过交规考试的话,这种情况没话讲你的过失。写这么长的贴不如找时间再仔细看看交规,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件。德国交规非常注重弱势群体保护,和预判潜在危险原则。和民族,国籍无关。它拥有路权就是全速行驶,不存在你所说的好几米应该看见就应该躲你的必然性,也可能他根本就没有注意到你。至于说到“碰瓷”,个人认为LZ就不要自欺欺人了,这件事情给你的教训就是:任何时候不要占人行道。不管你之前折腾了多长时间,这是你最后的收获。忠言逆耳,好自为之Xuanyuan 发表于 2010-4-13 12: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pi

Trois 发表于 2010-4-13 12:40

回复Trois


你骑车还是开车上班?
juvefan 发表于 2010-4-13 12: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开车。。。我下次会注意的。。。汗。。。{:5_355:}

AWassermelone 发表于 2010-4-13 12:55

Ich habe eben einigen Kollegen das Googlemapbild gezeigt und die Geschichte erzählt. Die meinten alle, dass der Radfahrer meinstens schuld ist, wenn hier die Regel Rechts vor Links gilt.

nett. 发表于 2010-4-13 13:11

那个老头和那个律师是同伙吗?

juvefan 发表于 2010-4-13 13:20

pi
AWassermelone 发表于 2010-4-13 12: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7:}

juvefan 发表于 2010-4-13 13:25

开车。。。我下次会注意的。。。汗。。。
Trois 发表于 2010-4-13 12: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今天我骑车上班,在一个小丁字路口和一辆汽车还有另一辆自行车相遇,其实自行车一错身就过去了,一点危险都没有,不过大家很谨慎的在停下,聚集在小路口中间像开会一样,我脑中闪现出学驾照时候那些关于vorfarht的图,估计那两位也在过图。停了有3秒钟,另外那个骑自行车的阿姨对着汽车冒出来一句:Sie haben doch Vorfahrt! 那开汽车的想了想,估计没想明白,我等不了就从俩车中间钻过去了。。。

Unbekannt 发表于 2010-4-13 13:25

Ich habe eben einigen Kollegen das Googlemapbild gezeigt und die Geschichte erzählt. Die meinte ...
AWassermelone 发表于 2010-4-13 12:5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同事说的对, 但是lz把他在这里说的原封不动的在法庭上描述, 法官一般会判双方都有责任。

zuzuzu 发表于 2010-4-13 13:28

今天我骑车上班,在一个小丁字路口和一辆汽车还有另一辆自行车相遇,其实自行车一错身就过去了,一点 ...
juvefan 发表于 2010-4-13 13: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小心点总没错吧.

Trois 发表于 2010-4-13 13:37

今天我骑车上班,在一个小丁字路口和一辆汽车还有另一辆自行车相遇,其实自行车一错身就过去了,一点 ...
juvefan 发表于 2010-4-13 13: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3:}你们真是太可爱了

juvefan 发表于 2010-4-13 13:38

小心点总没错吧.
zuzuzu 发表于 2010-4-13 13: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错没错,我不是也很谨慎的停下来了么,就是觉得当时那情况很搞笑。

还有一回骑车去超市,停车场很开阔的地方,对面骑车过来一个小孩,我看俩人横向距离差的很远就打算从左边骑过去,结果他朝着右边就是我这边骑过来,看着就是想撞我,我赶紧刹车才没撞上。俩人车头挨在一起那孩子用很无辜的眼神看着我说:应该靠右行驶。。。

zuzuzu 发表于 2010-4-13 13:40

没错没错,我不是也很谨慎的停下来了么,就是觉得当时那情况很搞笑。

还有一回骑车去超市,停车场 ...
juvefan 发表于 2010-4-13 13: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很搞笑, 开三巨头会呢.
这孩子典型德国孩子, 无理也要辩三分.

juvefan 发表于 2010-4-13 13:44

是很搞笑, 开三巨头会呢.
这孩子典型德国孩子, 无理也要辩三分.
zuzuzu 发表于 2010-4-13 13: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7:}不过我估计那孩子当时真是这么想的,就一股劲憋着要从我右边骑过去

ph2006 发表于 2010-4-13 18:38

回复 31# juvefan

很多这样的啊,以后开车还是多注意吧,另外遇到事故千万冷静,自己别心虚,能开脱的就别往自己身上揽,尽量往对方身上推,很多德国人都是睁着眼睛说瞎话的。

ph2006 发表于 2010-4-13 18:39

回复 33# Xuanyuan

等你以后遇上,就知道有没有碰瓷的了

水云般若 发表于 2010-4-13 18:45

虽然楼主遇见这个事情很窝囊,但也要注意自己的语言

默娘说 发表于 2010-4-13 19:25

客观上:如果是有自行车道标出的情况下 自行车和行人都是有优先权的 所以当你来不及先他转弯上主路时 必须要在自行车道前停下来等他开过 如果是几米的情况 真的是太近了 对方律师完全可以根据你来得及做出反应 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老头年龄大在听觉和视觉上会有偏差) 来判你的责任
主观上:我觉得楼主完全是经验不足 而被自行车的人钻了空子 那个半路冒出的律师 不好说是老头提前串好的托儿 但熟知这种情况是多半自行车行人占优 这个官司胜算大 就见缝插针 现在这个经济形式 能赚一把是一把。。。


警察来了也只是录口供而已 不会立刻判定谁的责任

45c 发表于 2010-4-13 20:34

{:7_450:}

Pulmoll 发表于 2010-4-19 09:37

不解了。 如果lz没有违反交规的话, 应该是自行车全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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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倒霉啊, 车被人家自行车撞了还被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