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兔
发表于 2010-4-17 16:46
冒用护照比冒用车票恶劣得多了。
skyliebe
发表于 2010-4-17 17:47
jochenkan
发表于 2010-4-17 19:15
回复 20# 小鸟9746
同学,你和人家拿学生证去坐车不一样的。那个通过欺骗才得到多少好处啊,也就就几欧元吧,所以处理起来也不是很重的。你的情况可不一样,打黑工,欺骗,偷税,如果你再为了保护借东西给你的朋友,承认偷他的东西,更加罪加一等,反正估计法官和检察官对这类案件会很有兴趣的。有才不是律师,不能为你上庭打官司的,最多给你出出主意。你还是好好找个律师,争取好点的判决。
TOC
发表于 2010-4-17 20:18
小鸟9746
发表于 2010-4-17 20:40
本帖最后由 小鸟9746 于 2010-4-17 21:45 编辑
看来来法版还是来看热闹的,说风凉话的多啊。
小鸟9746
发表于 2010-4-17 20:43
还是请大家帮忙推荐一个斯图附近的律师吧。大家帮忙看一下这个案件涉及什么法律?
bahn123
发表于 2010-4-17 21:10
由于 我在 萍聚上无法发链接,lz 就自己在Google栏输入 rechtsanwalt stuttgart, 希望lz 能尽快联系个律师, 如果德语有困难的话,就找份中文报纸,上面应该也有律师事务所的广告。 祝lz 早日解决问题。
zum beispiel: Rechtsanwälte BAYH & FINGERLE, Dr. (VAK Sofia) Jordan Ikonomov
bahn123
发表于 2010-4-17 21:12
本帖最后由 bahn123 于 2010-4-17 22:22 编辑
Dr. (VAK Sofia) Jordan Ikonomov --------> keine Werbung, NUR ein Beispiel.
Schwerpunkte:
* Arbeitsrecht
* Ausländer-/Asylrecht
* Familienrecht
* Inkasso/Forderungseinzug
* Handelsrecht
* Gesellschaftsrecht
* Strafrecht
* Wirtschaftsrecht
lujiana
发表于 2010-4-17 21:57
我很早就在电视看到纪录片关于处理中餐馆打黑工,不是小事,打黑工和雇佣黑工都罚的很重.
先说雇黑工的老板就往死罚, 具体早就忘记了, 要倾家荡产都有可能,所以老板轻易不敢冒这个险雇佣黑工.
打黑工本人罚款是肯定的,相对中餐馆老板要轻, 但具体不知道, 你的情况还借朋友的身份, 跟借个月票不是一个性质, 还是找律师处理吧, 除非你和你朋友想彻底永不登德国这块地.
armerloch
发表于 2010-4-17 22:15
由于 我在 萍聚上无法发链接,lz 就自己在Google栏输入 rechtsanwalt stuttgart, 希望lz 能尽快联系个律师 ...
bahn123 发表于 2010-4-17 22: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看这人的名字,明显不是德国人啊,叫什么什么“夫”的,都是东欧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