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ppyChang 发表于 2010-4-28 16:01

请删帖,谢谢

本帖最后由 happyChang 于 2011-12-25 12:28 编辑

问题已经解决

BigPeng 发表于 2010-4-28 16:10

既然是朋友,让他们折腾去吧。难道楼主在后面排队?

happyChang 发表于 2010-4-28 16:12

别误解,这段话是我网上收到的,我问同样问题,想问大家的信息。

aimawwl 发表于 2010-4-28 16:31

本帖最后由 aimawwl 于 2010-4-28 17:32 编辑

去国内法院办,一个当原告,一个当被告,如果没有孩子和财产纠纷,很快就判离了。
目前知道的都是这么办的,好像只有这种方法了。

pidi 发表于 2010-4-28 16:37

中国大使馆不办理离婚。这是一直aktuell

happyChang 发表于 2010-4-28 16:59

想问aimawwl, 如果起诉离婚需要双方到场吗?如果双方都到场是否可以快点。

Unbekannt 发表于 2010-4-28 17:01

哎。。。我来当坏人。。。但是我自己没经历过, 道听途说的。。。。

回国在民政局再接一次, 然后就可以离了。 据说当年有一对就是到了民政局领了第二次证儿, 然后又不离了的。。。

不保证真实性和可靠性。。。

紫龙 发表于 2010-4-28 19:05

楼上有正确答案。起诉离。如果双方不想回去办,就委托律师。在被告国内户口地办。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4-28 21:05

大使馆没有办理离婚的职能
如果双方都是中国人,选择其中一个的原户籍所在地管辖
双方协商一致对解除婚姻和财产分割等没有异议的,找民政部门办理
没有达成协议有异议的向法院申请离婚分割财产处理一切与婚姻相关的人身以及物权

ananbear 发表于 2010-4-29 09:02

大使馆没有办理离婚的职能
如果双方都是中国人,选择其中一个的原户籍所在地管辖
双方协商一致对解除婚姻 ...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4-28 22:05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是错的。两个待在国外,持有大使馆结婚证的中国人的婚姻属于涉外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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