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tersky 发表于 2010-5-4 19:15

还有4个月毕业,为什么外管局要我提供劳工合同?

我在杜塞尔多夫,今年9月毕业,7月1日延签。
昨天收到外管局的信,让我准备材料。
结果需要我提供的不再是在校证明,而是劳工合同及过去3个月的工资单或者生活保证金。证明
问题就来了,我一直打的是400欧元的minijob,延签的时候总不可以去拿这个合同去吧。
毕竟400欧元不能保证生活吧,如果超过400,在学习期间不是不可以打全职工吗?
或者外管局直接要给我转工作签证?哪么到底工资(含税)要到多少才合适?

真的是不知道怎么办,希望各位有经验的朋友指点一下。

housing 发表于 2010-5-4 19:31

你把在校证明也准备了,如果没有劳工合同,他们应该给你一年期限的找工作签证的。

majia001 发表于 2010-5-4 20:05

偶觉得是乌龙,他们把嫩的情况搞错了......

austerity 发表于 2010-5-4 20:16

不是写的或者生活保证金嘛

wintersky 发表于 2010-5-4 20:48

我真想将错就错,直接转工作就好了,毕竟每次延签都要7200欧啊
而且,现在的老板非常好,工作也比较满意。能长期做下去最好。

或者外管局直接要给我转工作签证?哪么到底工资(含税)要到多少才合适?
这个我也比较关心,工资多少才比较合适呢?

注注就珠珠 发表于 2010-5-4 23:49

楼主淡定,转不成工签你放心

夏日透透冰 发表于 2010-5-5 12:30

Minijob不会超过90天了吧?还是说Minijob不算在90天内的?

sleod 发表于 2010-5-7 10:04

那封信是让你交那些材料,如果你有地话,应该没说一定让你交吧,再读读信,杜塞的外管我熟, {:5_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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