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inux 发表于 2010-5-7 11:22

关于租房合同的问题

请教达人,我和房东签合同时,他用手写加了一条,两年内租房者不能退房。现在我因为工作原因搬家,想退,就退不了。当时租的时候我都告诉他了说我不可能长住,因为当时还是学生。而且我德语不好,就不知道那句话什么意思。算是被他欺骗了。
现在他说我可以找人接着租,问题是这个房子不好出租,我找了一个月,都找不到人。
想问问大家,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附件的图片里有合同上的那句话,是他手写添加上的。

非常感谢各位帮忙,请知情的解答一下,快被这个房子烦死了。

armerloch 发表于 2010-5-7 11:40

他当时写上去的时候,你没问是什么话,你就签合同拉?

pattonoriental 发表于 2010-5-7 11:44

工作原因搬家好像是可以的。不知道法律上具体怎么说

glinux 发表于 2010-5-7 12:30

当时年少无知。。。
回复 2# armerloch

glinux 发表于 2010-5-7 12:30

Ding...

tester_sisley 发表于 2010-5-7 13:32

因为Verzicht不超过4年,所以应该是有效的

http://www.frag-einen-anwalt.de/forum_topic.asp?topic_id=70449&

如果没有其他理由解约的话,估计就得住满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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