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Trainee签培训费协议的问题
前天面试了,职位是第一年培训的那种Trainee,一年后回国工作。现在还在等结果。公司提出如果要去签约还要附加一个条件,就是如果一年后跳槽要赔付全部培训费,每多工作一年就少20%,5年后才有自由身。
他们说以前走掉的人太多了,公司损失很大,所以现在要签这个。个人感觉也是可以理解,不知道大家怎么看这个问题?
这种情况很普遍吗? 这个是正常的说, 但是好像是3年后自由。 可能是每个公司不一样。 你要是不想一年后回国的话,得要好好考虑。 这个赔偿可不低的。你的工资的一部分也要还回去。 2到3年后自由身的卖身契可以签,5年太长了。培训费,切,还贡献费来。 回复 3# Dangschee
真的有这样的合同的, 德国人都有好些签这样的合同的。公司要你留下,你就要留下。公司没位子给你, 你就自动自由了。 这个你打官司都要输的。 有的
签之前衡量清楚~ 等看给多少钱再说 倒是没什么,但是回国是拿什么合同呢,这个要问清楚 回国肯定是国内的合同,这个都想过了。
有一个问题搞不懂,如果签了5年,在这几年当中要再去谈加工资感觉就很被动了,反正你走不了,走了还要赔钱。 那在5年内公司给你提供什么样的职业规划呢?
如果到时候承诺给你的职业规划不能实现,你是不是可以视为彼此不合适而因此提出解约并无须赔偿?
如果公司没这个说法你就跟他们谈谈这个吧 不对等合同,我觉得不是很合法吧,可以去工会咨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