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sundy 发表于 2010-5-20 15:40

无限期合同,怀孕了,老板暗示让我改成三个月的合同?happy end

本帖最后由 wensundy 于 2010-5-21 16:28 编辑

我2月份签合同时还不知道自己怀孕,后来也想早点告诉雇主的。但是因为公司很小,很多事情都不正规。我合同是email收到的,自己先签了名,然后一式两份寄回公司。结果合同一直没拿到,我也没催,倒是最后老板自己提醒我5月3号要开始上班。而且期间,我3月正好在国内,她也在上海,我还陪她义务参加了一天展会,没有工资不说,车费还是我自己掏腰包的。

上班第一天我才收到她签字了的合同,然后我第二天就告诉她我怀孕了。其实我自己也觉得挺不好的,所以一直在考虑以后怎么办,给了她很多建议,也开始找KiTa。但是我提的意见都是我怎么尽快回去上班,我可没想现在就不工作。但是她昨天跟我说了,公司很困难,一直在赔钱什么的。她原来是打算我来给她做新项目赚钱的,而她现在又没钱请别人。后来越听越不对,就直接问她,是不是要我现在就不要工作。然后她就开始说了,让我把合同改成三个月的,她给我四个月的钱。但是这样我就没有Mutterschaftgeld了,而且她根本没有权力辞退我,因为怀孕是受保护的,即使在试用期也不可以以任何理由辞退我。然后,她让我星期五给她答复。

昨天我真是很伤心的,哭了两次。虽然我知道她没办法对我怎么样,可是我担心我硬是留下来,她不给我好脸色看,我心情不好,宝宝也会受影响的。但是我又不想把我的权利放弃,怀孕妇女在德国是受法律保护的。我觉得她其实笨得很,我老公说任何一个公司有经验的人事部绝对不会做这种事的,因为如果我录音了去告她,她就麻烦了。但是我也不会给自己找那么多麻烦,而且她根本不知道Mutterschaftgeld有一部分是保险公司出的,她出剩下的那部分来补齐我生孩子前三个月的Netto,是不用交任何税的,算下来三个月比她给我一个月的Brutto还少。而且我们查到资料说,公司可以把这部分钱从保险公司要回来。她昨天的意思是她不愿意付我三个月的Mutterschaftgeld,因为公司没钱,blabla的。。。

大家怎么看法,我该怎么办?谢谢!

PS:关于怀孕,试用期解雇问题,http://www.stuttgart.ihk24.de/produktmarken/recht_und_fair_play/Arbeitsrecht/Mutterschutz_und_Elternzeit.jsp

结果:我们互相妥协,合同改到今年12月底,她到时给我一个很好的Zeugnis,我推荐我的一个中国朋友去工作,我的朋友也是妈妈,所以公司打算如果录用她,也只给她两年的合同,怕她生第二个孩子。我的朋友找工作也找一段时间了,所以我觉得她会接受两年的合同。我开始不太愿意放弃这个工作,因为工作的关系可以经常回中国,工资不高,但是可以经常回家对我的诱惑自然不小。其实我解释下为什么我不愿意妥协为三个月的合同,首先多拿三个月的Mutterschaftgeld,其次我和老板的关系还不错,我们都是dutzen的,她自己也是妈妈,孩子一岁半,即使我们这两天意见不同,她还是会问我和孩子感觉怎么样,我哭的时候她眼睛也红红的,还问我会不会有经济方面的担忧。其实她老公是个大富翁(德国一个很大Familieunternehmen的Chef),她的这个公司就是以亏损来退回他老公的一部分税的(这个我不知道准不准确,我婆婆告诉我他们有很多朋友都是这么做的,这点又是利用了法律),所以说实话我们的同事们的工作积极性都不大,都说反正她有的是钱,当然亏钱也是事实,我们的生意做的不是很好。最后,我觉得既然有讨论和商量的机会,何必不争取呢?

我们今天拉勾了,好像两个孩子似的,然后我可以继续工作,她打算找我朋友面试。有点不明白为什么几乎所有的人都让我放弃我的权利,难道因为我们是中国人?而且如果公司本身就是要找中国人,那还是会继续找啊,因为我一个人影响那么多同胞找工作,我这个罪可承担不起。而且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我老板还接受我的推荐,还很开心可以很快找到新人。

魑魅魍魉 发表于 2010-5-20 15:47

{:5_390:} 两月份的时候还不知道自己怀孕,那时间算下来现在应该也还没到Mutterschutz了吧...我的理解一直是只有进入Mutterschutz了,才受保护,不能炒...难道是我理解有误?...而且lz应该还没有过试用期吧?雇主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中断试用期了,当然不会笨到说因为怀孕的原因。。。

vivi_ks 发表于 2010-5-20 16:28

试用期内她可以不用任何理由炒你呀。只要提前2周说就行了。而且炒人要正式书面的,她肯定不会傻到用你怀孕的理由来炒你。而且她说把合同改成3个月的时候应该没有明确说是因为你怀孕的原因吧。

kaeferin 发表于 2010-5-20 21:34

从雇主知道员工怀孕开始,就受保护了。试用期也不能炒。

kaeferin 发表于 2010-5-20 21:37

但是如果lz签合同的时候故意隐瞒,不知道有没有问题。

2月份签合同的时候不知道,3月份陪老板参加展会的时候,不可能还不知道吧

horse 发表于 2010-5-20 22:06

故意隐瞒也没问题,因为面试的时候雇主是不允许问诸如怀孕之类的隐私问题,如果问了,那么面试者可以允许撒谎而不必承担责任。

AWassermelone 发表于 2010-5-20 22:23

上班第二天就被告知怀孕了,的确是蛮难接受的。

pattonoriental 发表于 2010-5-21 00:33

没明白楼主想问什么。
从楼主的利益出发,肯定是不同意。

kiro 发表于 2010-5-21 00:37

而且她根本不知道Mutterschaftgeld有一部分是保险公司出的,她出剩下的那部分来补齐我生孩子前三个月的Netto,是不用交任何税的,算下来三个月比她给我一个月的Brutto还少那你就把这些队老板直说吧,说不定可以让她改变想法

Nimm2 发表于 2010-5-21 01:40

法律可以被拿来滥用,律师经常就是靠这个混饭吃
但至少欧不会想自己的孩子还没出生就被人骂。。。{:4_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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