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lerei 发表于 2010-5-20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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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ollerei 于 2016-1-7 21:16 编辑

已解决!

Momoki 发表于 2010-5-20 17:03

可以的MM,你父母可以以访友的理由来这里玩的。虽然访友听起来有些别扭,但是我觉得可能也只能以这种方式了。顺便说一句,有工作的邀请人,拿着自己的3个月到5个月的工资单(一般要看三个月的),然后填一个一张表,25欧手续费,还有自己的租房证明。基本上我觉得就差不多了。

ollerei 发表于 2010-5-20 17:17

谢谢LS的mm,这个是Verpflichtungserklaerung吗?今天去问的慕尼黑外管局,说是出示工作合同就行,或者1000欧担保一个人。

mm说的一般要看3个月的工资单,是德国这边看,还是给国内的大使馆看?

weinimama 发表于 2010-5-20 20:32

最近3个月的工资单是在外管局办理这个Verpflichtungserklaerung的时候出示给这边的人的看的。
如果是德国人邀请,住房合同基本也不需要,只要提供3个月的工资证明和医疗保险。这是慕尼黑Landratsamt的要求,慕尼黑城里好像差不多。

魑魅魍魉 发表于 2010-5-21 14:30

那就变成访友了啊,使馆的人会问你爸妈,怎么认识邀请人的啊,什么时候认识的啊,关系怎么样啊,blablab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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