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童鞋持学生签证,拿到了工作合同,外管局不给工签,令回国申请工作签证的
本人早前已经在德国Master毕业,也就是说有德国的毕业证。现持读博士的签证,因为觉得遥遥无期,所以偷偷找了工作,可是工作合同下来了,到外管局去申请转换成工作签证的时候,外管局说必须回国申请。我也说了,已经有德国毕业证的可以作为例外情况申请转换成工作签证,但外管局的人说,如果你的毕业证和是你通过当前持有的学习签证获得的,可以转换居留目的。由于现在持有的是读博士的签证,必须获得博士毕业证,才可以给你转换工作签证。
个人觉得是个借口,并且说如果德国学士毕业,在硕士期间不继续学习而转为工作,是否可以给与工作签证呢?当时外管局的人被问住了,不过还是坚持说不行。
找到工作不容易,不能就这么放弃了吧,难不成还真要回国去签证啊?到时候,即使签成功了,工作位置估计也没了。
大家有没有相类似的情况,如何解决?请指教。感激 本帖最后由 葱白小小 于 2010-5-25 16:11 编辑
本人早前已经在德国Master毕业,也就是说有德国的毕业证。现持读博士的签证,因为觉得遥遥无期,所以偷偷找 ...
microsanf 发表于 2010-5-25 16: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为啥不问办事人员要条款?
建议你下次换个人再去试试看~
还有你读博拿位置吗?
如果拿位置
本来就已经是工作签证了。。。
最多也就是换个绑定单位而已 从别的帖子找到的相关信息:
从学生签证转工作签证问题
外国人法§28 Abs.3 AuslG
工作居留条例 §5 Nr.1-2 AAV
劳工许可条例 §5 Nr.1-2 ASAV
如果外国学生在德毕业后受聘于德国企业从事开发与研究,根据行政法院的许多判例,他们的工作不仅出于该企业本身的利益,也出于全社会的公众利益,因为他工作的本身就带有很大的社会效益。联邦议会在制定外国人法时已经考虑到了这一法律现实。
1)外国人法方面
通常情况下,一个持(学生)BW签证的外国人,在他离德前不得给予发放出于其它居留目的的签证。但这点不适用于两种情况:有合法权利得到其它居留许可的外国人(译注:如与德国人成婚),或他的在德居留具有公众利益(外国人法§28 Abs.3 AuslG)。
1、从事科研与教学的人员,如果由于他们特殊的知识而使他们的工作具有公众利益,
2、德国高等院校或专科院校毕业的专业人才,如果他们特殊的专业知识而使他们的工作具有公众效益,
则可以发放给他们居留许可(工作居留条例§5 Nr.1-2 AAV)。
2)劳工法方面
1、从事科研与教学的人员,如果他们特殊的知识而使他们的工作具有公众利益,
2、德国高等院校或专科院校毕业的专业人才,如果他们特殊的专业知识而使他们的工作具有公众效益,则可以发放给他们劳工许可(劳工许可条例§5 Nr.1-2 ASAV)。
由此可见,无论从外国人法还是从劳工法,都已经给学生毕业后进入德国企业开辟了可能。但在实际行政过程中却完全另一回事。如果一个学生毕业后要到企业工作,绝大部分被拒绝,尤其如果申请人不是受聘于德国大企业,而是中、小企业,则被拒绝的可能更大。移民局的理由是:“通常情况下,一个持学生签证的外国人,在离德前不得给予发放出于其它居留目的的签证。”移民局却有意回避同一条款的下一句话:“如果那些外国人的在德居留具有公众利益,则这点不适用”。
具体德文的原文还没找到 为啥不问办事人员要条款?
建议你下次换个人再去试试看~
还有你读博拿位置吗?
如果拿位置
本来就已 ...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10-5-25 16: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帮忙出主意,好人!!!
我们这里只有这么一个人负责A-Z :(
我读博士不拿位置,今天我也提到读博士我也有在学校工作的工作许可,就像你说的那样,我也说了现在只不过是换一个Arbeitsgeber而已。不过回答是你现在的工作许可是在读博士框架下的。无语。
大家再帮忙出出主意,难道真的就这么放弃了么? 没看懂
不拿位置
为什么是有工作许可?
你这个情况最好还是让拒你的人出示他拒你的理由
然后根据他拒你的条例再找突破点 当初外管局给了工作许可是为了在学校拿位置,可是一直没有位置空出来,所以就不想读了。 当初外管局给了工作许可是为了在学校拿位置,可是一直没有位置空出来,所以就不想读了。
microsanf 发表于 2010-5-25 18: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晕。。。
这忽悠的
当务之急还是要知道人家是以哪个条款拒你的啊。。。
你别自己在这里动找西找的
实在不行你让公司及时跟进一下
让他们德国人去讨论怎么样才能给你换签证的事情 德文版的外国人法
Gesetz über die Einreise und den Aufenthalt von Ausländern im Bundesgebiet
AuslG § 28 Aufenthaltsbewilligung
(3) Einem Ausländer kann in der Regel vor seiner Ausreise die Aufenthaltsbewilligung nicht für einen anderen Aufenthaltszweck erneut erteilt oder verlängert werden.
出处www .aufenthaltstitel.de/auslg.html#28
很期待类似情况的童鞋们指点一下最后怎么搞定的 读博士那位置的那个工签,不需要通过劳动局,而一般工作的工签需要通过劳动局,所以并不仅是单纯的换个geber这么简单的。lz目前的一个大风险就是,劳动局会不会据掉那个一般工作的劳动许可,也就是说,他们认为能找个德国国籍的人来做lz那个工作
还有你读博拿位置吗?
如果拿位置
本来就已经是工作签证了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10-5-25 16: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亚琛的博士生看了你的回答,只能很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