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G里面有人要搬走了,如何处理分担以后的Nebenkonstennachrechnung的问题
WG里面的人要搬走了,退出房屋租赁关系,房子只剩下我一个人。到今年年底,我会收到去年的Nebenkostenabrechnung,约定是我跟那个人分摊的。
请问有经验的朋友,现在他先走了,我是不是应该跟他再立一个书面协议,按照约定比例分担年底将要收到的上一年度的Nebenkostenabrechnung?这个协议该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益。
很怕那个人跑路了不认账。 我原来住的私房,3个人,其中没有hauptmieter.我在去年搬家,通知中介公司,他们在我搬家前来过一次,把暖气的用量结清。然后不久wg收到一次结算,因为这个是额外服务,收了15欧。仅此借鉴。 谢谢LS,但是好像不是每个公司都能提供这个服务的,在WG里某一个人搬走的时候来一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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