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因饥饿抢饼干等获刑3年 所抢物品值19.5元
因饥饿难耐,正在找工作的徐某窜进一家超市,持刀抢劫薄脆饼干1袋、可乐1听、2袋红梅等,共价值19.5元。昨天,记者从大兴法院获悉,因构成抢劫罪,徐某获刑3年,并被处罚金6000元。今年28岁的徐某,大学辍学四处打工。去年5月17日,徐某来京找工作。据徐某说,刚一下车,他就发现钱包被盗。当晚10点左右,一天没吃饭的他来到大兴瀛海镇一家小超市,徐某拿了一听可乐、一盒饼干、2袋红梅、一盒香烟。走到柜台时,徐某持刀威胁女店主不许动。顾客刘先生见状将徐某摔倒在地,警方闻讯赶到现场。在此过程中,顾客刘先生被徐某持刀划成轻微伤。
http://news.sina.com.cn/s/2010-06-08/021020429663.shtml
{:4_306:} 拿了东西直接往外跑就是了,干嘛还要威胁店主呢,是不是还想抢钱啊{:4_280:} 这下终于有饭吃了... 这下终于有饭吃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6-8 23: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0:} 抢劫跟盗窃的性质不一样,如果以前严打的时候,这样弄不好都枪毙了,判决三年对于抢劫来说不多。 原来窃珠者贼,窃国者侯
现在窃食者贼,窃地者侯 法盲啊,盗窃看数额,抢劫看性质,持刀入商户抢劫,还划伤了一个人,判三年已经是极限了,看守所里就过去了,连监狱都不用进,别说82严打,就是九几年严打也是枪毙,偷着乐去吧 要不运粪们试试在德国干一票?看看能管几年饭? 这个可是持刀抢劫 既遂,还造成轻微伤。跟19,5元没关系滴。
三年判的不多,属于考虑犯罪事实轻判了吧 要不运粪们试试在德国干一票?看看能管几年饭?
BigPeng 发表于 2010-6-9 09:5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经济不好,你怎么能这么教唆狗啊? 要是不幸啥都没抢到,小便是不是要这么写 青年进冤狱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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