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居住地证明的问题,还有担保书最后盖章处条款选项的问题。
大家好,朋友给爸妈做的经济担保,想问大家担保书最后盖章处有四个选项。Die finanzielle Leistungsfähigkeit des/der Verpflichtungserklärenden wurde
glaubhaft gemacht nicht glaubhaft gemacht
nachgewiesen nicht nach gewiesen
外馆局的人只在glaubhaft gemacht 划叉了。nachgewiesen 这里没有。
这样签证有风险吗?是不是最好自己还是要跟自保一样存钱阿,还有要拿房产证证明阿什么的?
对了还有签证的时候需要提供这边担保人的住房合同吧?
第二个问题,就是居住地证明
我妈去派出所开,人家不给办,说没有听说过,还说以前也没有办的。
我们家是小城市,不知道居委会可不可以开这个,怎样的格式呢?
就说谁谁谁在哪居住,然后还需要去派出所盖章说签字吗?说属实什么的?
请有经验的朋友们帮忙解答!谢谢! 还有一个问题,当时申请时写的日期是7月15日到10月10日。
应该约什么时间去使馆面签,要提前多久?
现在是我爸的材料有些问题,需要等,
不知道我们如果7月初之后再去使馆签的话,会不会时间太紧,或者不允许这样?
有规定的日期必须提前多久去吗? {:5_323:} 那个担保应该是没问题的,只要你父母再出示工资单就行了。如果实在不放心,就在工资的账号里存5万块,连自保90天都够了。
住房合同不是必须,不一定是担保人的住房合同,就是证明一下你父母来有地方住就可以了,酒店的buchung证明也可以。
居住证明是在街道开的,自己写,没啥格式,就是中英文或者德文各一份,让街道签字盖个章就行。
我父母他们6月19号来,5月31号去签的证。只要自己掌握好时间,别今天去申请明天的签证就行。大使馆的网页上说5个工作日,那应该就是最少提前5个工作日吧~~~ 回复 4# escape
太谢谢亲了。
原来,居住证明要自己写,盖章就行。还要写一封英文或德文的啊。 明白了。非常感谢
父母各自再存5万呢,还是一共5万就够了。如果按一天50 就不够。
但我也想不太需要多。因为都有经济担保了。
时间上,我们邀请的是7月15日到10月10日。
大使馆申请表上,可以填的入境时间可以写得比邀请函上的晚一点吗?
比如说,7月20号左右。 回复escape
太谢谢亲了。
原来,居住证明要自己写,盖章就行。还要写一封英文或德文的啊。...
悠游0729 发表于 2010-6-12 15: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个经济情况证明,比如工资单啥的都是自己的,也就是说父母要每人一份,不能只用爸爸的来证明妈妈的~~
你说的对,其实都有担保了,也不用担心了,签证官最认那个担保了。
晚几天没问题的~~~ 回复 6# escape
谢谢亲,
希望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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