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罗格拉斯 发表于 2010-6-12 12:19

实习6个月后法律上还允许继续在公司做6个月Diplomandin么?

法律上6个月实习后还允许再做6个月Diplomandin么?

现在实习是Pflicht的,结束后想在公司另外一个相关部门写论文,预计6个月。
目前的Betreuer会打招呼,所以Fachabteilung应该没问题,
人事部的手续方面会比较复杂么? ps, 公司的实习工资和做论文工资一样。

谢谢拉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10-6-12 12:20

法律上没有不允许过这样的行为
不少学生都是这样的
别担心了

米罗格拉斯 发表于 2010-6-12 12:39

回复 2# 葱白小小

谢谢你
回复的好快阿

我的头希望人事部方面的手续尽量简化,最好在把我移交给部门B的时候不需要部门B额外做什么。
所以我还想知道,依照大家的经验延续实习合同或把实习转成论文合同的程序一般都是怎样的?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10-6-12 13:12

回复葱白小小

谢谢你
回复的好快阿

我的头希望人事部方面的手续尽量简化,最好在把我移交给部门B ...
米罗格拉斯 发表于 2010-6-12 13: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想的太复杂了
也就是再签一个DA合同而已
手续方面有些公司可以省略部分
有些公司很死板都是要重新走一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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