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10-6-16 15:59
报警!
Amatista
发表于 2010-6-16 16:05
新纳粹和排外的很多是失业的人。
跟这种人,有必要罗嗦吗?
香草布丁的天空
发表于 2010-6-16 16:48
你俩互补挺好的.
zimmer28
发表于 2010-6-16 17:00
{:5_327:} yong总比五大三粗,意气用事的强。
你俩估计性格互补。就管她啦。
东镇女巫
发表于 2010-6-16 17:11
katharina
发表于 2010-6-16 17:13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家gg挺好的阿!
公主宝贝^@^
发表于 2010-6-16 17:35
不要啦~GG脾气好很难得的说~~~MM表生气了哈~~
公主宝贝^@^
发表于 2010-6-16 17:38
回复 69# 若叶繁茂
{:4_293:}这个有意思~能写下德语吗?俺要学!!
futebao
发表于 2010-6-16 17:40
谢谢mms的安慰和劝解{:6_397:},今天和GG好好谈了谈,他的说法跟有些mm的想法一样,觉得碰到这样的人,还是不要吃眼前亏的好,再加上我向来说话心直口快的,所以他觉得他得冷处理.我一再表示,我不会冲动到要跟人干架,说完我要说的,就走人,我的底线是,维护我的尊严和国格.他听完说,表示同意,但是他也有要保护我的责任.万一他跟人干架,哭的还是我.所以最后人家的zusammenfassung是:今儿这事儿就气到这里为止了,如果这种事有下次,他会做的EQ高一些.可是我要再敢说不要他的话,就把我扔大街上,跟那些sb吵到饱!{:6_423:}
其实我很了解自己和GG的性格,就像有些mm说的,我们俩确实挺互补的,互补的性格虽然看起来不错,但在生活中,其实需要很多的磨合.就好像这件事情一样,从最初的愤怒,生气到冷静,思考,我们都有在换位中思考彼此各自的性格长短.
唉,不管怎样,话说开了,总比闷在肚子里舒服.真的很感谢mm们的回帖,让我沉淀,冷静了不少.
PS: 不过74楼的San_Yeye童鞋, 不知道你是男是女,所以只好称呼你为童鞋了.不知道你是在哪里看出来,这是''泼妇贴''的, 我一没呈茶壶状跟人骂嚣,二没张牙舞爪跟人干架,很好奇你对''泼妇''的定义.{:4_285:}要不过来表演一个给大家长长眼?{:4_308:}
lzlily
发表于 2010-6-16 17:47
MM应该说,我们也就读个书什么的,你们几十万/几百万德国人几十年前也去过好多国家,不过不是读书这么简单,我们和你们德国人没法比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