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lato 发表于 2010-7-13 08:42
祝楼主好运!睡宝 发表于 2010-7-13 11:30
据我所知,侵权的案子,第一次侵权,要先有一个abmahnung, 通过法院的einstweilige Verfügung 来禁止. 律师直接写信给你,一般情况下是证据不足.可以先回信,不要不管.但是等待法院的决定再看.yananq 发表于 2010-7-13 15:33
祝好运~~infors 发表于 2010-7-13 17:21
这事可大可小,但很多国际知名品牌都有外形设计专利的,触犯了这些专利的claims,一样已经构成侵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