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vely 发表于 2010-6-25 14:18

我这两天研究法律发现,其实找工作签证可以无限长

本帖最后由 actively 于 2010-6-25 15:36 编辑

方法一

Aufenthaltsgesetz (AufenthG)      

§ 81 Beantragung des Aufenthaltstitels

5) Dem Ausl&aumlaender ist eine Bescheinigung über die Wirkung seiner Antragstellung (Fiktionsbescheinigung) auszustellen.

意思就是说,只要你提出一个antrag (随便什么,有的没有,自己瞎编) 的时候,你的目前的签证正好过期。

那么就必须授予一个Fiktionsbescheinigung,就是所谓的三个月的白条。

一般来说一个Antrag的审批都要几个星期的时间,所以不管最后这个 Antrag最后是被批准或者被拒,三个月的居留许可到手了。

方法二

搬家 Ummeldung

一般来说个人的材料在不同的Auslaenderbehoerde之间运输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那么可以在签证到期的时候找另外一个城市anmelden,那里的Auslaenderbehoerde手上还没有你的材料。

那么就又可以得到一个Fiktionsbescheinigung

钻漏洞需要谨慎和运气, 本人不承担此贴所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黯然浪子 发表于 2010-6-25 14:22

我这两天夜观天象发现,其实楼主太有才了{:5_392:}

鲁尼 发表于 2010-6-25 14:23

下面那个女冷我要了

fifi 发表于 2010-6-25 14:30

LZ你的意思是天天搬家, 酱紫就进入了一个ENDLOSE SCHLEIFE了??
我只想说~~~LZ你太有空了~~~~{:5_370:}

actively 发表于 2010-6-25 14:34

理论上是这样, 这就是法律的漏洞

每给方法用一次就都半年过去了, 1年半总归能找到工作了吧.

此方法仅供急需

鲁尼 发表于 2010-6-25 15:12

你就不怕Ausländerbehörde的人看得懂中文?!

eminor 发表于 2010-6-25 15:22

外管局的人要是狠点,可以让你回国等待去。

actively 发表于 2010-6-25 15:35

看得懂也没用,他也要给
狠点也没用,他也要给

法律阿法律,真是无情

juna 发表于 2010-6-25 16:18

能找法律漏洞的都是人才啊!

recycling 发表于 2010-6-25 16:29

理论可以
实际不可行

lz是理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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