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merloch
发表于 2010-6-25 20:39
请问楼主找到工作没{:5_389:}
g_iraffe
发表于 2010-6-26 13:09
楼主不要误导大家,外管局的人又不是傻瓜,有专门针对这种钻漏洞人的条款的!(见AufenthG §39.1.1.4)
我找律师咨询的结果是,提出延arbeitsuchendes visum的请求后,外管局是有可能拒绝的,最短会给3周时间离境;或者1个月时间考虑你的请求,然后给最后通知。
建议楼主在钻法律漏洞之前再仔细研究条款。钻洞有风险,申请须谨慎!:)
apple_like
发表于 2010-6-26 17:33
真佩服楼主的毅力,舍得花时间找自己心仪的工作。
好奇楼主没有经济压力么,这么长时间怎么养活自己的呢?
再说对于读Diplom的同学来说,毕业就离30不远了,稍微再蹉跎一下年龄就更大了,如果回国就业的话,哪怕早一年也是好的吧。
鲁尼
发表于 2010-6-29 08:22
lz不可以靠老婆养啊 lz不可以少年老成30不到啊 lz不可以已经身体力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