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er 发表于 2010-6-25 23:55

女子出国留学20年 回国后要求补缴社保遭拒打官司

  张女士原是民航总医院职工,出国留学20年没回国。2005年,她要求民航医院给她缴纳社保遭拒,将医院起诉至法院。经调解,医院同意为其办理社保。今年2月,朝阳区人社局以张女士连续工龄不达标,拒绝为其办理社保。张女士认定人社局不作为,将其告上法庭。

  张女士出国打工近20年后,回国要求单位为其缴纳社保。遭到拒绝后,她将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朝阳区人社局)告上法庭。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行政诉讼案。

  张女士现年55岁,原来是民航总医院的电话修理工。1987年,她自费到意大利留学,办理了为期一年的停薪留职手续。次年因学业未完成,张女士委托丈夫写了书面申请,同意按照单位规定,办理自动离职。

  孰料2005年,张女士突然委托律师来到民航总医院,要求给她缴纳社保,遭到拒绝后,她将民航总医院起诉至法院索赔100万。经调解,民航总医院同意由张女士出资,为其办理社保。

  今年2月,民航总医院办社保手续时,朝阳区人社局以张女士连续工龄不达标,且已经自动离职为由,拒绝为其办理。两个多月后,张女士认定朝阳区人社局行政不作为,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为她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昨天上午,朝阳区人社局称,他们按照国家规定严格审核,认定张女士不符合补缴社保的条件,因此才拒绝为其上社保。

  张女士的代理律师说,张女士没有提出辞职,她仍然是民航总医院的职工,应当给她计算工龄。

  人社局的代理人指出:“你认为她出国打工近20年,从来没给单位提供劳动,也应该计算工龄吗?那民航总医院如果为她补缴社保,对其他职工是否公平呢?”

  对此,张女士的律师坚持档案没有撤走,工龄应当计算。

  民航总医院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院方代理人说,朝阳区人社局在张女士的档案中发现她“自动离职”的函件,她的律师曾要求民航总医院撤销,但被民航总医院拒绝。

  朝阳法院没有当庭宣判此案。

doudouno1 发表于 2010-6-26 17:48

鄙视她!{:5_387:}

arbeit1982 发表于 2010-6-26 17:51

三个字
不 要 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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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雷 发表于 2010-6-26 17:56

这女的,真恶心!有够不要脸的。

user003 发表于 2010-6-26 17:56

相当不要脸

drach 发表于 2010-6-26 18:14

20年留学还是当难民{:5_383:}

armerloch 发表于 2010-6-26 18:30

20年留学还是当难民
drach 发表于 2010-6-26 18:1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同情她{:5_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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