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me2009
发表于 2010-6-29 08:41
回复 53# admirewhat
唉,定金就是给人有机会骗同胞,恶心
celinecy
发表于 2010-6-29 09:22
本帖最后由 celinecy 于 2010-6-29 09:24 编辑
偶闻此图文并茂大字报,简单声明如下:
本人因6月柏林工作结束,趁4月2-5日长周末发贴低价出售小件并预定大 ...
ameland 发表于 2010-6-29 08: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90:}真不要脸。你再说人家不讲道理,也掩盖不了你收了人家的订金却把东西卖掉还不退定金的事实。其中完全看不出你任何“让步商量”的事实嘛,事实就是你拿了人家的钱而没有任何gegenleistung,东西已经卖给了其他人,却还死赖着这点不义之财不放。但凡是个讲道义的,别人态度即使不好,该退的钱也还是必须退。这种事情没得拿“态度”当借口的,道理摆在那里...
luv3721
发表于 2010-6-29 09:43
夏天的风
发表于 2010-6-29 09:46
不容易呀不容易,世上竟有这种逻辑,真是博士读到了后啦!老兄的大作在此存一份,仅作为一名法兰人欢迎你,祝你在法兰生活学习愉快!
偶闻此图文并茂大字报,简单声明如下:
本人因6月柏林工作结束,趁4月2-5日长周末发贴低价出售小件并预定大件家具(大多直接购于IKEA),对爱花的同胞附赠多年养殖的花草。闻讯许欣夫妇(xxww1)和另一男第一时间赶到挑走多盆盛开的鲜花及小件,xxww1同时预定双人沙发床(100欧,定金50, 约定6月中下旬取)。很快所有家具顺利卖出或定出。后xxww1因搬运不便决定放弃沙发,随后索要全部定金,并且不顾前约多次电话和电子邮件反复纠缠(经典名言:谁说交了定金不能退?),以提前取沙发,四处投诉和打官司相胁,甚至半夜带人闯入公寓大门直接骚扰。本人因忙于找工作和准备搬家且同为中国同胞,多次让步商讨无果,决定按规办事不再商量。每个人都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也恳请各位网友和版主对这种长篇大字报加以监督。本人保存所有证据(包括该大字报)并保留对由此给本人精神名誉带来的损失依法追究的权利。
luv3721
发表于 2010-6-29 09:50
slash034
发表于 2010-6-29 09:52
看来看去,大家最生气的就是卖家答应卖出退定金但最后没退。但是在卖家提出卖出就退定金时(买家违约不退定 ...
admirewhat 发表于 2010-6-29 08: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错就是在卖家,不要老是颠倒是非。
首先,双方有合约,100欧元买沙发,50欧元为定金。如果卖家将沙发卖掉,退还50欧元定金。这个是双方都同意的。
中间无论发生了什么,都不能影响这个合同。更何况中间两人商量结果都不统一,那么就按照最初的办法做啊。卖家说买家晚上上门去大闹,你不想想买家为什么会过去?还不是因为邮件也不收,电话也不接么?而且这事如果卖家觉得受到损害的话,也可以去警察局告。但是和上面的买卖合同没关系,上面的买卖合同一定要履行。
都堂堂一个博士后了,连这点逻辑观念都没有,劝你不要回国,就在这里祸害德国人好了。
admirewhat
发表于 2010-6-29 10:07
本帖最后由 admirewhat 于 2010-6-29 10:09 编辑
大错就是在卖家,不要老是颠倒是非。
首先,双方有合约,100欧元买沙发,50欧元为定金。如果卖家 ...
slash034 发表于 2010-6-29 09: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卖家将沙发卖掉,退还50欧元定金”,谁说已经达成这个协议了?卖家说要慢慢卖,买家非要要求在一周内卖掉,这个怎么卖的细节都没商议好,怎么就算达成协议了啊。抱歉,我们还只是博士生,不是博士后。
celinecy
发表于 2010-6-29 10:09
“如果卖家将沙发卖掉,退还50欧元定金”怎么就达成协议了。卖家说要慢慢卖,买家非要要求在一周 ...
admirewhat 发表于 2010-6-29 10: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90:}这位大概是卖家夫妇之一吧,“我们”都出来了...
admirewhat
发表于 2010-6-29 10:14
回复 70# celinecy
卖家夫妇都是博后,随便给人降级不好吧
celinecy
发表于 2010-6-29 10:17
回复celinecy
卖家夫妇都是博后,随便给人降级不好吧
admirewhat 发表于 2010-6-29 10:1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90:}既然人家博后跟你个博士生没啥关系,你在这里“我们”个什么劲?擦上司的鞋?
夏天的风
发表于 2010-6-29 10:29
昨天晚上看见那个兔头在那里说来说去就生气,什么合同来合同去的,不就是为了jb 50块钱吗,你们不想退就找这个那个理由,你东西没卖给人家凭什么收人家的钱?不就是因为你们心里不爽吗,现在心里爽啦吧?
耽误你时间啦,就tm你自己的时间值钱,少jb抬大帽子吓人,你以为别人都是吓大的呀,骂了隔壁的
看见你们我第一时间想到了两年前美国那个朱海洋斩首杀人案,那个sb跟你们一样,别人让他不爽他就把人家的头砍下来,你们呀,书都读到猪头里去啦,
我就是等着被删的,骂了隔壁的,不骂你们不痛快!!!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10-6-29 10:35
你觉得买家付的订金就是应该一旦买家反悔就必须退还的话,那你说的就是对的。
admirewhat 发表于 2010-6-29 00: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你说双方中间没有达成一致,那么不存在毁约,因为约定的时间未到,那么最初的约定依然有效。问题是,卖家必须等到合约上的六月中下旬过后,买家不来取,才能算是买家毁约吧, 说什么不重要,重要的事做了什么,事实明显是卖家私自卖了沙发,毁约,如果中间的协商,买了沙发,就退定金有效,那么退定金就好了,大家都没事,不然之能看出是卖家毁约。
希望楼主别只在这发贴,要么去警察局anzeige 他,斗气斗到底, 你放心你还是占理的, 要么打个电话,大家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要回钱,然后删贴。
celinecy
发表于 2010-6-29 10:37
如果你说双方中间没有达成一致,那么不存在毁约,因为约定的时间未到,那么最初的约定依然有效。问题是, ...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10-6-29 10: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要按照中国的规矩,卖家这样收了定金而又私自把沙发卖给其他人才算违约,理当双倍退还订金给买方的。现在居然楞拿着不是当理说...
slash034
发表于 2010-6-29 10:38
“如果卖家将沙发卖掉,退还50欧元定金”,谁说已经达成这个协议了?卖家说要慢慢卖,买家非要要 ...
admirewhat 发表于 2010-6-29 10: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少来卖酸,你“们”,还有谁在?看来你就是Zhu小姐吧。怪不得帮“朋友”那么出力哦。
Qu博士已经是post doktor了吧?就是眉毛和小新差不多的那位吧?
就算这个协议没订,好,那么按照再之前的协议,一手交沙发,一手交余款。现在你们还有多少沙发可以卖,没看见我是在给你们出主意么?堂堂一个博士“生”和博士“后”,用着自己“宝贵”的时间,去坑别人的钱,真长脸啊。
菲瞳
发表于 2010-6-29 10:42
偶闻此图文并茂大字报,简单声明如下:
本人因6月柏林工作结束,趁4月2-5日长周末发贴低价出售小件并预定大 ...
ameland 发表于 2010-6-29 08: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什么叫“不顾前约多次电话和电子邮件反复纠缠”?看了买家贴出的你们来往短信,根本没有什么纠缠,就是和你在商量买沙发的事情,难道您还有其他版本?买家押金扣在你那里,不跟你商量找谁去,您到好,嫌烦了,来个不闻不问,扣着人家押金50心安理得?最后您沙发卖了,原来买家的押金也扣下了,您真合适了。
菲瞳
发表于 2010-6-29 10:44
quote]回复celinecy
卖家夫妇都是博后,随便给人降级不好吧
admirewhat 发表于 2010-6-29 10:1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提醒,原来俩都博士后,这道德水平真是没的说啊{:5_370:}
HUSUM
发表于 2010-6-29 10:46
回复 62# ameland
别jb jw了 有种去告啊 不告不是人哦{:5_367:}
admirewhat
发表于 2010-6-29 10:46
不希望任何帖子被删,魑魅魍魉各色登场多热闹多好看啊。只是对我们朋友的朋友也就是卖家有点抱歉(他们的电话也还是昨天刚从我们共同的朋友那要来的),他们自己不来我们还在这儿这么热乎,正了视听也就罢了,但好像反而起反作用激起民愤了。也许说起合同啊法律啊我们是有还有空白想不周全的,所以我们还是不说了,萍聚上的法律达人如果可以来指点一下最好,这样才最有说服力吧。
菲瞳
发表于 2010-6-29 10:49
“如果卖家将沙发卖掉,退还50欧元定金”,谁说已经达成这个协议了?卖家说要慢慢卖,买家非要要 ...
admirewhat 发表于 2010-6-29 10: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啊,什么都还没商量好,扣着人家50欧,然后就对买家的短信充耳不闻,这算什么啊,人家找上门去一点都不过分啊。
celinecy
发表于 2010-6-29 10:52
不希望任何帖子被删,魑魅魍魉各色登场多热闹多好看啊。只是对我们朋友的朋友也就是卖家有点抱歉(他们的电 ...
admirewhat 发表于 2010-6-29 10:4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90:}嘿,骂别人是“魑魅魍魉”,那你自己是什么玩意儿?穿马甲的小丑么...
yulezhuanyong
发表于 2010-6-29 10:53
如果新协议没达成,那就应该按老协议来办啊
菲瞳
发表于 2010-6-29 10:55
不希望任何帖子被删,魑魅魍魉各色登场多热闹多好看啊。只是对我们朋友的朋友也就是卖家有点抱歉(他们的电 ...
admirewhat 发表于 2010-6-29 10:4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恭喜你们交到如此“厚道”的朋友!{:5_394:}
还有魑魅魍魉是少数,大多数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slash034
发表于 2010-6-29 11:01
不希望任何帖子被删,魑魅魍魉各色登场多热闹多好看啊。只是对我们朋友的朋友也就是卖家有点抱歉(他们的电 ...
admirewhat 发表于 2010-6-29 10:4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法律也是建立在道德基础上的,你看这里骂你的多少,挺你的多少,你就知道你有多么不招人待见,说出的话有多么的无耻,你打赢官司的几率有多大。
还有,你别老是博士生,博士后说了,到时候整个德国博士形象都被你抹黑了。
最后劝你一句,如果你不是那夫妇的马甲,就少和那夫妇来往,话说:近墨者黑,臭味相投。。。。。
tianniu
发表于 2010-6-29 11:06
“如果卖家将沙发卖掉,退还50欧元定金”,谁说已经达成这个协议了?卖家说要慢慢卖,买家非要要 ...
admirewhat 发表于 2010-6-29 10: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本来想趁现在有空复习下功课的,但看了你的歪理就来气,忍不住说几句。
买家mm和卖家订立了合同,交了50的定金,约定6月中旬取货,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又想取消合同,于是和卖家商量,但协商未果,就如你的说法,双方没有达成一个双方都同意的新合同,那么只能按原合同处理,那就是说卖家不退押金,买家6月中旬取货,如果买家到时候不来取货,那么卖家才可以自行处理沙发,并且没收定金。然而事实却是卖家不理会买家任何的联系协商,并且在合同到期前自己卖了沙发,也就是卖家先违反合同,却还霸者定金不退,有什么道理??!{:5_309:}
还有不要以态度不好为由不退钱,那卖家的态度恶劣多了去,是不是还要罚款啊!
别再到处说卖家夫妻是博后,你是博士,连这点做人的道理都不懂,丢死人了!
佳能
发表于 2010-6-29 11:12
楼上说的有道理,新合同没有订立,买家只是商量希望更改原合同,但是没有成功,旧合同仍然继续履行,这次商量没有结果就相当于没有发生,卖家却屏蔽了买家后续的取货要求,并且擅自出售了买家交过定金的货物,最后还扣住定金不肯返还,最吐血的是竟然还振振有词,认为自己有道理,这样的人也配谈法?回去老老实实读书去吧
luv3721
发表于 2010-6-29 11:21
菲瞳
发表于 2010-6-29 11:23
楼越来越高了
luv3721 发表于 2010-6-29 11: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而且真理越辩越明
菲瞳
发表于 2010-6-29 11:24
楼上说的有道理,新合同没有订立,买家只是商量希望更改原合同,但是没有成功,旧合同仍然继续履行,这次商 ...
佳能 发表于 2010-6-29 11: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能再读了,都读到博士后了还这样,再读估计也于事无补
乖乖熊
发表于 2010-6-29 11:33
偶闻此图文并茂大字报,简单声明如下:
本人因6月柏林工作结束,趁4月2-5日长周末发贴低价出售小件并预定大 ...
ameland 发表于 2010-6-29 08:40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这位当事人是不太会办事,你屏蔽人邮件,人家联系不上你,人家都找上门了,你还躲在房间里不见人家。最后期限过了你还怨人家不及时取沙发。我觉得你应该付大部分的责任。有什么问题都应该要解决嘛,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乖乖熊
发表于 2010-6-29 11:42
看来看去,大家最生气的就是卖家答应卖出退定金但最后没退。但是在卖家提出卖出就退定金时(买家违约不退定 ...
admirewhat 发表于 2010-6-29 08:18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说的有些还是挺合情合理的,但对买家违约的定性是不对的,其实买卖上方是在协商的过程中,买家没有放弃买沙发的可能,而在这个时候,因为态度问题,造成卖家单方面终止同买家的联系,那后果理应由卖家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