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bra44 发表于 2010-6-28 16:04

关于长居申请的问题

我的情况有一点特殊,本人在德国居留的时间还不到60个月,但是养老保险已经超过60个月了。原因是这样的,我的公司在和我签了合同后(当时人在美国)就把我派到国内实习了将近4个月,在这四个月中公司一直给我交养老保险,我的工资也是德国这边发的。而我正式拿到德国的居留许可是在和总公司签合同后的4个月,所以我交养老保险的时间比我在德国的居留时间多4个月。不知道这样的情况现在可不可以申请长居,还是我必须等到居留时间满60个月。
先谢谢各位的回答或建议。

pattonoriental 发表于 2010-6-28 16:14

等4个月最稳

cobra44 发表于 2010-6-28 21:07

其实等四个月也无所谓,只是到那时我的工作签证就要到期了,还得再延一次然后再申请长居,觉得有点麻烦,才有此一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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