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丽脱俗 发表于 2010-7-1 10:16

貌似新正字法规定形容词作名词不必再大写。。。。

大家说是不是

deutschlandcard 发表于 2010-7-1 10:19

关注,还是不要改得好,改了又要重新学{:5_392:}

清丽脱俗 发表于 2010-7-1 10:33

有2010版了正字法,尽管我还没看过,但我见现在比较权威的报纸形容词做名词都没有再大写。

etian831 发表于 2010-7-1 10:39

啊?今年又有新正字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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