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個結婚的出生證明的事。
本帖最后由 hr430 于 2010-7-2 00:33 编辑我女朋友是後來入的德國籍,現在我是學生,想去登記結婚。他們說必須要一個我女朋友的出生證明。國內的公證處要求她必須本人去辦理。這樣的話不僅手續麻煩。往返國內也比較耽誤事。所以想問一下:
有沒有可能在德國的大使館辦理這個公正?或者去丹麥或者別的地方可以不需要出生證明的?
或者有什麼別的可以解決的方法?或者當初入籍時的那個出生證明是不是可以再用(10年錢入籍是辦理的)?
謝謝哪位有經驗的朋友能給幫忙,出個主意什麼的。。。
十分感謝。。 來個人幫幫忙啊。。。謝謝啊 来个人帮帮忙啊。。。{:5_389:} 我女朋友是後來入的德國籍,現在我是學生,想去登記結婚。他們說必須要一個我女朋友的出生證明。國內的公證 ...
hr430 发表于 2010-7-2 00: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當初入籍時的那個出生證明当然可以再用的啦!出生证永远有效的。离婚和结婚证及其公证书才有时效限制。因为亲生父母没法换,老婆、老公是可以换的。 现在什么行情?多少钱? 回复 1# hr430
不用本人亲自回国。我家人才为我在国内办理了出生公证。只需要家人拿着你女朋友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去当地有外事公证能力的公证处办理出生公证就可以了。
你从网上查查你们当地的公证处电话,打过去问问吧,应该是一样的。我也是从网上看来得经验,普遍可行的。 以上各位的回答全都是正确的,我灌水。。。{:4_291:} 謝謝各位指點啊。。。總算有點頭緒了。。。多謝!! 出生证明不用必须本人回去办的,lz要不然换个办事的人问问。 我女朋友是後來入的德國籍,現在我是學生,想去登記結婚。他們說必須要一個我女朋友的出生證明。國內的公證 ...
hr430 发表于 2010-7-2 00: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女朋友既然已经是德国国籍了,应该是拿以前的出生证明就可以了吧。如果要从新办的话,她写一份委托书邮寄回去就应该可以了,不用自己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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