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如果对方承认全责,是否还有必要叫警察?
如题,如果对方承认是他的责任,也肯给保险信息,还有必要叫警察吗?怎么做才能保证事后对方赖账呢?
bow~~~~~~~~ 当然要叫警察了,警察出了证明才算有效。 没有Personenschaden一般不用叫,上次被人撞了,对方就给了保险信息和名片,他的全责。如果你怀疑别人会不认才叫警察吧。 两个月前也是有一次车祸,也是别人的全责,他也是当场承认了,但是我们还是叫了警察,当时还有证人和朋友的帮忙,因为撞我们的人是用的公司的车,所以为了安全起见叫了警察,事后问过德国朋友,他们说按程序是应该要叫警察的,除非是非常有经验的可以自己找gutachter然后自己估价,有些人还靠这个发个小财什么的,但我个人认为还是要叫警察这样有保障,毕竟我们是外国人很多方面不熟悉也不了解。 遇到土人一定要叫警察 叫啊,为啥不叫 既然对方全责,那叫警察的钱肯定是他来付了,没必要自己冒着将来可能出现的风险而给对方省钱啊。 没有警察证明你凭啥说人家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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