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78 发表于 2010-7-13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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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7978 于 2013-11-29 16:1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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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gjl 发表于 2010-7-13 23:43

你打算直接撂挑子走人?还是推迟新合同比较现实。

MrsCat 发表于 2010-7-14 08:56

合同上规定的三个月指的是双方不同意解约的时候,至少得三个月。如果你现在的Arbeitsgeber同意解约,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我一同事就是3月跟chef谈要verlassen公司了,头儿同意了,她4月份就走了。

所以LZ现在可以先找chef谈解约的事情,如果公司不放人,那就只好跟下家说晚一点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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