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10-7-14 16:07

昨天去买西瓜。
忘了称了,走到Kasse想起来,我把其他事物放Kasse,
和她打招呼,示意要去Kasse外面的秤去 ...
老太爷2008 发表于 2010-7-14 16: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是rewe好,kasse直接称
去其他地方买东西,没有称的习惯,老被鄙视

sahari 发表于 2010-7-14 16:11

lzmm, 快去找个律师吧,听专业人士的意见,无论你是无心的还是有心的,作为外国人,不要有任何案底最好。我个人觉得,如果律师能帮你解决问题,钱不是问题。如果那些律师费和你的前途比较,你选那个呢??

voss 发表于 2010-7-14 16:26

可以花钱找律师。律师帮你办肯定比自己办要好。找律师之后,大事化小,小事划了。不会在档案留底。安全起见还是找律师的好。这种案件不会免费的。最多200欧元。但是也比你下次签证,遇到麻烦好。我朋友是律师,经常接到这种案件。所以妹妹放心。找律师肯定会轻松解决的。

kiro 发表于 2010-7-14 16:28

实际上就写个书面的说明,这事情就算完了,找律师,结果也不可能比这个再好,因为已经罚过钱,表示认罪了

ZKZ 发表于 2010-7-14 16:30

guoguojiang1 发表于 2010-7-14 18:22

其实,如果多拿一根,贪个小便宜,可能没人查的到。
2,80Euro差不多有2公斤香蕉吧。
ZKZ 发表于 2010-7-14 17: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一共的,1,99一公斤

guoguojiang1 发表于 2010-7-14 18:23

nach 163a Abs.1 Satz 2 Strafprozessordnung
kiro 发表于 2010-7-14 16: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怎么写比较好,能免罪呢?

b2broom 发表于 2010-7-14 18:30

50欧元本来不该交, 当时应该表示是搞错了,如果交了50欧元,他们认为你真的行窃. 你要表示当时是因为害怕才交50欧元,他们可能认为你做贼心虚.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0-7-14 18:46

那怎么写比较好,能免罪呢?
guoguojiang1 发表于 2010-7-14 19: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路过的人说两句。律师可以看到调查档案,然后再决定怎样去说明。自己写,不了解商店的指控里的详细情况,有可能弄巧成拙,反而对自己不利。事情虽然不大,犯的条款很大。还是要考虑周到,别为了省钱,最后用来缴罚款。

jujuwjm 发表于 2010-7-14 19:17

天哪,深度同情!什么鬼超市阿,加了几个香蕉居然被保安盯住???是不是以前由中国人做类似的事情,所以。。。

另外,你要多买香蕉的话,另外拿个袋子装就好了,如果我就这样的,袋子很小的呢。

不管怎么说这个超市很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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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哭死我了,今天收到警察局的信,告我Betrug,我该怎么办呀??懂法律的请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