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yang1001 发表于 2010-7-17 23:04

这种行为太受人鄙视了,LZ在这写个悔过书先。。。看你的态度再做决定

mimi2010 发表于 2010-7-17 23:22

你去自杀吧。就不用担心了

天边的云 发表于 2010-7-17 23:33

{:5_387:}自首,赶紧的,不然要遣送回国

Chupa_Chups 发表于 2010-7-17 23:55

大笨牛 发表于 2010-7-18 00:17

以后买姜要放到一盒面包上面。{:5_319:}

fiona_chen 发表于 2010-7-18 00:48

诶。。。。好狗血的帖子啊。。。
这个显然是收银员的错误啦。
话说有一回看到一个更加雷的收银员,是我前面一个老太太,买了二十几的东西给了张五十,收银员最后找了人家七十几。。。

Hammstein 发表于 2010-7-18 00:49

某年某月某日..我去超市买東西. 拿不下了.随手放兜里了...到kasse忘了拿出来. 付完钱一模兜..靠..这个还没付钱呢...然后去kasse说..这个我忘了付钱....{:5_352:}真事...

lian_diary 发表于 2010-7-18 02:17

这说明你和那块姜有缘,把它种了吧,会保佑你福禄亨通的{:5_360:}

celinecy 发表于 2010-7-18 08:43

{:5_390:}偷臭袜子版过后又出偷姜版了。LZ,嫩的罪行很严重,会被国际刑警组织记录在案的。快自杀投降吧,已经没有活路了...

国航货机 发表于 2010-7-18 08:56

这个事情很严重,必须得去自首。等Polizei来找你性质就不一样了,还是自己先去自首也好整个坦白从宽。楼主可以考虑一下后果,你的领导知道了,很可能开除你,以为这个工作没了。还有可能因为这个警察给你备案什么的居留会受到影响的。当你以后有了孩子,你的孩子会对你怎么想?当你的父母知道这么大一件事他们会怎么想?所以还劝楼主改邪归正,早日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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