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_deutschland
发表于 2010-7-19 16:19
太惨了{:5_354:}
比熊爸爸
发表于 2010-7-19 16:23
整俩收尸袋奏这木难吗?
fcb 发表于 2010-7-18 17: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太污蔑相关部门了,难道你不知道人家是清正廉明的机关单位吗?所以储备物资不足啊。。。。
flora81
发表于 2010-7-19 16:23
最后肇事司机怎么被处罚的啊?
zhaosusu 发表于 2010-7-18 17: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搜了下网上的新闻
好像是无期徒刑。。。。竟然不是死刑{:5_368:}
比熊爸爸
发表于 2010-7-19 16:24
看着真难受,真不敢在中国坐车开车了,生命真是脆弱
Bridget80 发表于 2010-7-19 12: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问题人家两口子既没坐车也没开车,就是好好的散步就被酒驾自己冲到人行道上撞死了!这能怪谁啊,怪他们命贱呗!
fcb
发表于 2010-7-19 16:49
整俩白布盖上, 再整俩担架也行啊
看着也就象回事了
fcb
发表于 2010-7-19 16:58
搜了下网上的新闻
好像是无期徒刑。。。。竟然不是死刑
flora81 发表于 2010-7-19 16: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酒驾酿严重车祸 不等于 一级蓄意谋杀
龍兒
发表于 2010-7-19 17:25
是否逃逸
酒驾
醉酒驾
而不是单纯根据死伤人数来免刑量刑
fcb 发表于 2010-7-19 13:3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恩,我一开始没有看到这个帖子里面的人是醉酒驾驶来着
FFMPEK
发表于 2010-7-19 18:34
{:5_382:}
nanshan06
发表于 2010-7-20 00:29
执法人性化太欠缺了.........
Reisender
发表于 2010-7-20 11:38
太惨了!本来是一个完整的家,现在全死了。
中国酒后驾驶的情况太离谱了,我的朋友在北京也是骑车的时候被人从后面撞上,不得已做了脑部手术,到现在肇事人还没抓到。这样的人应该加重处罚,多杀几个才对。
allright7799
发表于 2010-7-20 12:28
drach
发表于 2010-7-20 12:45
肇事车主王云刚现为省检察院培训中心的一名副处级干部 他知道车祸后说“不就是赔钱么 在南 京没有我办不到的事儿”
扯淡吧。。。肇事的是姓张的,而且那个干部也没说过后面的话。。。这文章写的。。。
PRADA妮妮
发表于 2010-7-23 22:47
应该判死刑,他是个为人民办事的主,漠视人民的生命安全,本身就是应该严惩。不严惩当官的,中国永远没有秩序可言。
luqf
发表于 2010-8-8 17:43
我cao,无语了
imation
发表于 2010-8-31 20:13
这样的照片不该贴出来,楼主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有点过激
dabobert
发表于 2010-8-31 20:24
太惨了。。。
lz还是把死者的照片删了吧
sgxqbljz
发表于 2010-8-31 20:46
不小心进了这个帖子,受不了了。真的太惨了,愿死者安息。
那些酒后驾车的,就算不出事,也该判个无期。酒后驾车本身就是蓄意谋杀他人。出了事的,一律死刑。
我那么爱国,看到这个帖子,心里哇凉哇凉的,为什么我的祖国是这样的?!!!!!!!!!!!
楼主把那些照片删了吧。
smallwall
发表于 2010-8-31 20:58
警察也延续了中国军队的历史传统,对内学做人,而不干人事;对外要当人,而干不了人事。
tukiwu
发表于 2010-9-1 12:07
回复 183# 爱国留学生 [/b
孩子都掉出来了,救不过来了,太惨了,真谁不该进这个楼{:5_386:}
dalingyuan
发表于 2010-9-1 15:42
大人小孩都被撞飞出来了,很可能是没有系安全带。否则就算妈妈死亡,可能孩子马上破腹还有救。唉!严厉严厉严厉斥责肇事司机!!!!!!!
cbb
发表于 2010-9-1 19:40
这种人还不枪毙
贪官也不枪毙
但死刑给谁用的?
abba
发表于 2010-9-23 10:25
死者安息吧
不过这样对待死者真的太不尊重了
deepbluesky
发表于 2010-9-23 14:24
这种人还不枪毙
贪官也不枪毙
但死刑给谁用的?
cbb 发表于 2010-9-1 19: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死刑是给我等屁民用的。现在中国继承古风,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所以官员们犯了事情不用死,屁民们永远无法获得宪法赋予的公民权
亲亲宝宝
发表于 2010-9-23 14:45
楼主疯了,贴这种照片
至少也在标题上注明一下啊!
{:4_300:}
flysmall
发表于 2010-9-23 15:30
两天前不又出了个反复碾压的录像么,
这不是一个两个贪官的问题, 是全民全社会的觉悟。
不知道我们从小学的共产主义理想是不是就是这个样子, 个人服从集体, 小兵服从领导。
莱茵仙子
发表于 2010-9-23 21:15
无意中撞进这个楼,那照片太血腥了。。。
哀悼死者在天的灵魂!!
旁观者,依旧如鲁迅笔下。。。
cosimo
发表于 2010-9-24 00:12
身为中国人 真的很可怜
被外族欺负 真的很可怜
被自己人冷漠的嘲笑 真的很可怜
可悲的可怜
愿死者安详
permanent19 发表于 2010-7-19 12: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要让别人看得起自己,首先就要自己把自己当人。
作为政府机关,这么对待死者,实在让人心寒。 中国古话还说死者为大,如今是官者为大了。
更让我觉得可怕的事还有人觉得这没什么。
想想以前鲁迅写人血馒头的文章,会不会也有人指责他说:血能救那小孩命,你个文人矫情个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