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ey
发表于 2010-10-4 17:03
小姑娘的确犯了工作上的错误,可她毕竟付出了劳动,况且人家根本没有拐卖你孩子的意思。
工资是她应得的,LZ你凭什么不给人钱。
你的这种行为真可耻!
Haley
发表于 2010-10-4 17:04
在我看来赖人家学生的工钱就是人品问题啦!你若是觉得别人拐带你的小孩,就去告
吧,不过先把工钱付清。
QCheng1 发表于 2010-10-3 20:5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9494,把工钱付清了,再告人家,才算得上光明磊落。
wangjing88
发表于 2010-10-4 17:05
本帖最后由 wangjing88 于 2010-10-4 17:07 编辑
小姑娘?说的真轻巧,她不是一般的小姑娘,带着我的孩子从后面偷着走了,还说是她把孩子送给我的,就因为孩子在她手上。。我们去接孩子的时候看到我们一点歉意也没有,从我把孩子抱起来到放在车上,我老公把推车折叠好放后备箱,她一声不吭,没有解释道歉!还很自然的上了车,我说你先回家吧,然后还担心的问了一下,认识路吗?如果不认识,我们还会送她回家。。事后我本来想过公开让她交代一下事因的,可是为了她的名声和前途,我选择忍。为她想的我都想过了,直到收到她短信电话,是她要告我,还发了那个满是谎言的帖子
钱我是不会付的。我辛辛苦苦铮的钱不是给这种没有起码道德水准的人的。她对自己所作所为无所谓,那么我uye没义务作常理之内的事情。但是钱是我们本来就打算花在孩子身上的,不管她告不告我,如果她败诉,那么我也会以孩子的名义捐出去。
另外她的帖子让我彻底知道,她根本没有当带走孩子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那么我选择让警察和法律告诉她。我已经报警,警察也正式接受审理。另外我也正式委托律师索要赔偿。这个可能是对每一个人都是最公平的。我到任何时候都会说,我问心无愧。
关于孩子,我现在每天都读经给他,我希望他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不要做那些投机取巧,见不得人的事。谁要是同情他会受到不好的影响,我想请问你,是不是会教育出现这位保姆的孩子呢?
feuerstein 发表于 2010-10-4 14: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太支持你去告了,不过也希望你能在法庭上诚实说出自己雇黑工还不付工钱的事实来,这样才能说是问心无愧吧。
Haley
发表于 2010-10-4 17:08
小姑娘?说的真轻巧,她不是一般的小姑娘,带着我的孩子从后面偷着走了,还说是她把孩子送给我的,就因为孩 ...
feuerstein 发表于 2010-10-4 14: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想付钱就直接说好了,不要找一堆理由和借口。
你那些冠冕堂皇之词,什么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啊,之类的话,送给你自己好了
wangjing88
发表于 2010-10-4 17:32
如果雇主请的是德国人,也敢不签合同,不付工资,说人拐带儿童嚷嚷着去告吗
tulip
发表于 2010-10-4 22:13
本帖最后由 tulip 于 2010-10-4 22:17 编辑
说实话,我的愤怒到今天也没减。为什么呢?她的道歉太勉强了,而且是事发之后的3、4周, 在她一直没拿到钱之 ...
feuerstein 发表于 2010-10-2 15: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你这种人超级不齿以及愤怒!你算是什么在工作上管理过很多人的人,你根本都不配做一个孩子的妈!一点简单的道理都不懂。
女学生带走你的孩子不道歉是她的错,但是她刚一个从国内过来的学生,又没有自己的小孩,说白了还是个年轻姑娘。对一声不吭带孩子离开母亲有多严重的后果根本估计不到。你没有跟她事前做好一些交待和声明,是你自己的不周到和疏忽。
更何况,最后你家孩子不是安全的回来了吗?!你最多说说这姑娘也就算了。
无论如何,你用了别人的劳动力借故不签合同还赖工钱,都是纯粹无赖的行为。
你这样当妈,怎么教育自己的孩子。
你给了工钱,错就不在你!
真不明白,就那么点钱,还要赖账,还是赖打工赚点生活费的学生的帐,我都替你没脸!
不过也因此看得出来,舍不得花钱请德国人看孩子,就请廉价劳动力的中国留学生,最后还要走到赖账的无耻地步,最后还要美其名曰——捐给慈善机构。
慈善机构不是你这种念着圣经却根本不理解什么叫善良的人遮羞布!
你这种人就是典型的那种嘴里念着祷告词,手里拿着枪到处捕猎的人!
无耻!
一码归一码,两件事情混在一起就借机扣钱,你这种人就靠省这种钱发横财吗?!你真是穷疯了!
呸!!!!!!!!!!!!!!!!!!!!!!!!!!!!!!!!!
强烈地啐你!真是JP!
cbb425
发表于 2010-10-4 22:18
我想到JP 潘蕾了,哈哈~~好有意思的萍聚,开眼了。。。。
猪丝丝
发表于 2010-10-4 22:22
工作管理很多人,还读经给孩子听,楼主你来恶心谁阿?看你那卖车贴,你也就是一个生活不如意的家庭妇女。有钱人会找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来带孩子,最后还托着不给人家钱。你就是一个极品
txnk
发表于 2010-10-4 22:27
LZ我也不说别的,只有一句:我祝愿你的孩子将来长大了走出社会,不管是办事打工还是做生意,遇上的全部都是 ...
celinecy 发表于 2010-10-3 16: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句不顶不行啊
猪丝丝
发表于 2010-10-4 22:27
小姑娘?说的真轻巧,她不是一般的小姑娘,带着我的孩子从后面偷着走了,还说是她把孩子送给我的,就因为孩子在她手上。。我们去接孩子的时候看到我们一点歉意也没有,从我把孩子抱起来到放在车上,我老公把推车折叠好放后备箱,她一声不吭,没有解释道歉!还很自然的上了车,我说你先回家吧,然后还担心的问了一下,认识路吗?如果不认识,我们还会送她回家。。事后我本来想过公开让她交代一下事因的,可是为了她的名声和前途,我选择忍。为她想的我都想过了,直到收到她短信电话,是她要告我,还发了那个满是谎言的帖子
钱我是不会付的。我辛辛苦苦铮的钱不是给这种没有起码道德水准的人的。她对自己所作所为无所谓,那么我uye没义务作常理之内的事情。但是钱是我们本来就打算花在孩子身上的,不管她告不告我,如果她败诉,那么我也会以孩子的名义捐出去。
另外她的帖子让我彻底知道,她根本没有当带走孩子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那么我选择让警察和法律告诉她。我已经报警,警察也正式接受审理。另外我也正式委托律师索要赔偿。这个可能是对每一个人都是最公平的。我到任何时候都会说,我问心无愧。
关于孩子,我现在每天都读经给他,我希望他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不要做那些投机取巧,见不得人的事。谁要是同情他会受到不好的影响,我想请问你,是不是会教育出现这位保
feuerstein 发表于 2010-10-4 14: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30:}还捐出去,楼主你别恶心我了,就你那德行,黑人家小女孩的工资,你还能捐钱
猪丝丝
发表于 2010-10-4 22:38
我想到JP 潘蕾了,哈哈~~好有意思的萍聚,开眼了。。。。
cbb425 发表于 2010-10-4 22: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楼主真的和潘蕾很象哦
cbb425
发表于 2010-10-4 22:52
回复 223# 猪丝丝
恩恩,亲,也这样觉得啊,知音知音!
urzl
发表于 2010-10-4 23:14
失踪2小时,而且最后安全找回
lz以什么理由去报警呢?
tulip
发表于 2010-10-4 23:14
看了楼主的卖车贴,实在太无语了!
简直就是个毫无修养的泼妇!这样的JP做出这样的JP事情,也算在情理之中!
凌星星
发表于 2010-10-4 23:27
在我看来赖人家学生的工钱就是人品问题啦!你若是觉得别人拐带你的小孩,就去告
吧,不过先把工钱付清。
QCheng1 发表于 2010-10-3 20:5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凌星星
发表于 2010-10-4 23:32
ls的,不要把你的主观臆想加成是我的,什么优势什么图便宜,你没看我的帖子就来这指责本身就是轻率,还把你 ...
feuerstein 发表于 2010-10-3 14: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在法律版打官司很有名么?
可是你这里说的话,什么刑事犯罪,什么警察接受审理,如果不是吓唬人,那就是法盲无疑了。你法盲不要紧,但是你说是你律师告诉你如何如何,那你可要小心啊,别被这个律师卖了还替人数钱,那这赖的工钱就算白赖了。
sinior
发表于 2010-10-5 08:11
你在法律版打官司很有名么?
可是你这里说的话,什么刑事犯罪,什么警察接受审理,如果不是吓唬人,那就是法盲无疑了。你法盲不要紧,但是你说是你律师告诉你如何如何,那你可要小心啊,别被这个律师卖了还替人数钱,那这赖的工钱就算白赖了。凌星星 发表于 2010-10-4 23: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5_319:}
QCheng1
发表于 2010-10-5 10:25
你在法律版打官司很有名么?
可是你这里说的话,什么刑事犯罪,什么警察接受审理,如果不是吓唬人,那就是法盲无疑了。你法盲不要紧,但是你说是你律师告诉你如何如何,那你可要小心啊,别被这个律师卖了还替人数钱,那这赖的工钱就算白赖了。
凌星星 发表于 2010-10-4 23: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3:}
冰河世纪
发表于 2010-10-5 11:51
{:5_357:}
楼主我非常好奇,你以什么罪名起诉啊?
诱拐未遂还是诱拐尝试?
整一个那啥盲。
我要是保姆就反诉你恶意诬告,赖我工钱,顺便再去税务局走一趟。
反正时间都被你耗着了。
冰河世纪
发表于 2010-10-5 11:52
我也在柏林,我也认识律师,我姐姐就在anwaltsbuero上班,那个保姆要找律师的跟我联系吧
蓝枕头 发表于 2010-10-4 16:5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好心肠的mm啊。
lachen69
发表于 2010-10-5 12:01
ball008
发表于 2010-10-6 11:23
我现在明白为什么谎言可以这么容易传播,还被人接受,真理却总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末法时期人道萎靡,鬼道昌盛。你们继续,希望你们对自己的"正义感"不要后悔..本来想祝愿你们感受一下遭遇这样的保姆,但是觉得太毒了,算了。凡事有天看着,凡事都会公平解决
今天我灰常开心,因为周末中了乐透,也不多,够我们全家和咖啡吃eis滴。。老天真是公平阿,钱包丢了分文无缺的回来,刚刚有些烦恼就给我些零花钱。。谢谢老天!
isnow
发表于 2010-10-6 12:03
lz穿马甲现身{:4_297:}
freshcokio
发表于 2010-10-6 16:05
回复 187# celinecy
{:5_394:}
pierre73
发表于 2010-10-6 18:26
我觉得有点奇怪的是那个MM把孩子带出去散心的话难道没想到孩子的家长会随时联系吗?那是应该经常看看手机才是啊,尤其是迷路了,第一个想求助的不应该是认识的人吗?
怎么会忘记看手机呢,不太合理
棒棒糖QQ
发表于 2010-10-6 21:58
本帖最后由 棒棒糖QQ 于 2010-10-6 22:03 编辑
LZ姐姐,我觉得那个妹妹有错,但是你也有错,对吧?
现在的小妹妹差不多都是路痴,而且逻辑性都不是很强,在家有爸妈照顾,上学有男友照顾,所以养成不大有逻辑的毛病。
我觉得,她很有可能真的只是想出去转转,但离开之后找不到回来的路了,七走八走走到车站的,可以说当时她也是很着急,怕你说她,所以才不敢接你的电话吧。
你之后的而表现可能真的把她吓坏了,本来做错事就已经很担心了,再加上你那一通数落,心里更乱了,估计是谁当时也没办法应对自如了、
你着急,大家都能理解,那个妹妹也能理解,之所以她过很长时间才给你打电话,恰恰说明她不敢再面对你,因为她自己知道自己犯了很大的错误。
但是她迫于生活压力,不得不问你要回自己的劳动所得,所以,你们双方应该各让一步,你也想开点,相信别人,相信她的道歉,不要在钻牛角尖了。
你在德国也一个人生活学习过,知道一个学生背井离乡不容易,所以,你应该多体谅她才对。
这件事,对你是个提醒,对她也是个教训,都是中国人,相互体谅,相互尊重,才是对的啊!
lucyxi
发表于 2010-10-7 16:45
LZ我也不说别的,只有一句:我祝愿你的孩子将来长大了走出社会,不管是办事打工还是做生意,遇上的全部都是跟LZ你一个品性的人。
我想你应该会觉得这是一句美好的祝福的话,所以不介意你为此感谢我一下...
celinecy 发表于 2010-10-3 16: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94:}{:5_394:}{:5_387:}
这个太有才了,必需顶~
pigbaby2007
发表于 2010-10-7 17:18
在国内看到的有个男的为了拐卖小孩,处心积虑地找单身妈妈以谈恋爱为名,一步步骗取信任然后把孩子带走,真碰到刻意要骗人的还真是防不胜防呢.
所以一般如果送出去自然是有官方注册的比较可靠,否则能找到熟悉的知道根底的而且自己有孩子的还是最放心些的啊,不过这样就是不好找了
le-berlin
发表于 2010-10-7 22:53
我也是一个刚做妈的人,就一个宝宝,平时也是小心加小心的,LZ发现宝宝不见了,那种脑子一片黑暗的感觉,我非常理解。可是,我有一点儿不明白,既然LZ已经发现宝宝不见了,为什么还能回去跟客户继续谈呢?还能陪着吃饭呢?当然敬业精神是令人钦佩的,可是,换成我,第一时间发现宝宝不见了,又发现打电话对方不接,我肯定当时就崩溃了,当时就报警了。
烟火
发表于 2010-10-8 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