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schking 发表于 2010-8-3 08:10

双方均为临时出国人员的结婚申请,我馆不予办理。我是工作签证女友是访友签证,ok?

本帖最后由 litschking 于 2010-8-3 11:2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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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很多帖子 还是一头雾水
望高人指教   拜谢ing...

大使馆网页写了
1、申请人双方应当是持在德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双方均为临时出国人员的结婚申请,我馆不予办理。 


工作签证是』持在德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吧?那就不是双方咯?   那样就能被受理吧?

哪位好心人说一下。。。

viviever 发表于 2010-8-3 10:59

反正双方都是临时出国, 回国办不是更好? 几元钱就可以搞定的事情

等你爱我 发表于 2010-8-3 18:03

要你们双方都是在这有居留,而不是签证。任何一方临时的签证不受理。你看中国的条文要看什么符合,而不是看什么不符合再反推什么符合。

dream 发表于 2010-8-3 18:24

一方是临时签证也没得办的

MR_XZ 发表于 2010-8-3 19:34

使馆这么规定有错么?你们的条件明明就不符合。

dream 发表于 2010-8-3 20:00

拿旅游签证过来结婚再留下的想法很傻很天真!

soony 发表于 2010-8-3 20:16

围观标题,ok?{:4_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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