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均为临时出国人员的结婚申请,我馆不予办理。我是工作签证女友是访友签证,ok?
本帖最后由 litschking 于 2010-8-3 11:27 编辑RT|
看了很多帖子 还是一头雾水
望高人指教 拜谢ing...
大使馆网页写了
1、申请人双方应当是持在德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双方均为临时出国人员的结婚申请,我馆不予办理。
工作签证是』持在德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吧?那就不是双方咯? 那样就能被受理吧?
哪位好心人说一下。。。 反正双方都是临时出国, 回国办不是更好? 几元钱就可以搞定的事情 要你们双方都是在这有居留,而不是签证。任何一方临时的签证不受理。你看中国的条文要看什么符合,而不是看什么不符合再反推什么符合。 一方是临时签证也没得办的 使馆这么规定有错么?你们的条件明明就不符合。 拿旅游签证过来结婚再留下的想法很傻很天真! 围观标题,ok?{:4_290:}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