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tian3 发表于 2010-8-8 17:53

本帖最后由 petertian3 于 2010-8-8 19:08 编辑

回复绿苹果核


   您好,您所说的也正是我所烦恼的! 去年警察局传唤我时我是没有给他们的笔录做签名 ...
秦淮河 发表于 2010-8-4 23: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或许这就是你被关押待审的原因,不是很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还是个案不同?!

秦淮河 发表于 2010-8-9 00:30

回复 26# zimmer28


    谢谢您

秦淮河 发表于 2010-8-9 01:13

回复 27# 绿苹果核


    首先我自己并代表我的同乡向您表示真诚的感谢!!!感谢您解开我们心中的疑问,感谢您对我们在德劳工的关心,谢谢您!!!
    其次您说的现在的部分律师职业道德的问题,我同意您的说法。 比如我自己,我在进监狱第五天的时候我委托老板请的律师第一次来见我(德国人,没有带翻译),要我给他签了委托书。当时我问他(打手势比划)什么时候能出去,他说2个星期以后。(我知道他说的是2星期后我拥有的上诉机会,3星期后也有向更上级上诉的机会,这点开庭时法官就告诉我了。)
    可是他拿了我的签名以后竟然又跑出去度假了,导致我第2和第3周的时候都没有得到上诉机会!!!   第一次见面以后隔了20多天他才第2次来见我(解释说他8天不在我们当地,然后剩下时间是在研究案子和法官讨价还价什么的,所以这么久了才来看我!),这次带了翻译,并带来我的一叠有关材料,有大合同和小合同,问了我当时签名情况和当时中介费多少之类,最后决定为我申请处罚决定(过程一小时)。这样下来,我足足坐了37天牢才出狱!!!      出来后他拿着我的处罚决定立即帮我上诉,代价是这一阶段共花了500律师费200翻译费(不开票)。
   我出来一星期后恢复上班(也是他处理的),上班第三天他来见我,继续问我情况,说帮我拖3到4个月开庭时间,然后像法官求情,并说他要去百公里外的检察院拿一份我的什么材料,告诉我说还要收费,但多少就没说了。目前没有其他消息。
   日前一位好心同胞帮我发传真给他,请他为我申请国家指定的免费律师,被他的秘书告知下星期8月10号才能回来,肯定又去度假了。
   您能告诉我他是负责还是不负责的吗?我下一步应该怎么走呢? 好多同乡已经吓的回国了,我现在也是头大,不知道怎么办好了。
   谢谢您看我啰嗦这么多,真的很感谢您!如果您有建议的话请指点一下,谢谢了!!!

秦淮河 发表于 2010-8-9 01:21

回复 28# 艳阳高照

   您好,检方现在要求罚款我3500欧元,不交就坐牢,一天25欧元,坐满为止。我问律师了,即使交了罚款,也就是代表我认罪,移民局2星期内还是要通知我离境!            
   我的目标是做无罪辩护,最终不被定罪,那就谢天谢地了!!!
   我问了律师,他说我目前可以回国,我也可以先工作,等他通知我有危险我再回国。
   谢谢您的回复,也希望您继续指点!
   非常感谢您!!!

秦淮河 发表于 2010-8-9 01:23

回复 29# petertian3


    您好,我发短信给您,非常感谢您的热心,谢谢!!!

petertian3 发表于 2010-8-9 17:50

回复 35# 秦淮河
没有看到你的短信,还是不知你在哪里,如果不在一个城市我们有联谊的事务所,因为有的时候案子太小不值得跑一趟,不过就你的案子效果不一定好.所以还得看你在哪里!如果和我一个城市我或许可以帮你,第一年辛苦的钱都给中介了,现在还惹官司,哎!我问了我们的律师,按程序关押你没有问题,至于为什么没有关押别人得看个案.你的律师收费还应该说是合理,不过没有人情在里面.至于丢你不顾,去度假是实在不应该.你要想继续打官司可以另找律师接手,收回你的´´vollmacht´´感觉他不太上心,要不继续然他办.其实像你这样的官司我们的律师也不愿意接,麻烦,还没有钱赚.如果你觉得没有机会赢就回国,那是最省钱的.要不继续打,律师费还得交,输了还得交罚金,你的律师不管你输赢都得收费.发展到哪他收到哪.所以一些律师有偏向性建议,建议继续打,要不,他哪能还继续收费.你应该对自己的案子有个数到底赢面有多大.到底选择那条路.我的纯粹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秦淮河 发表于 2010-8-9 22:55

回复 36# petertian3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热心帮助! 有我所在城市和电话的短信我已重新发给您了,请指点我一下,谢谢您了!!!
   案子的胜算方面,我一点也不懂德国的法律,只有仰仗在德国的好心同胞帮忙推断。下面是一位法兰克福的非常非常好心同胞给我的指点,我想请您帮助我参考,非常非常感谢您!!!
   德国指控1。厨师用二份合同骗取入境签证,一份给德国驻华使馆,上面写月薪1972欧元,一份所谓正式合同,给餐馆老板,上面写720 欧元月薪。指控2。厨师在德国继续用1972欧元月薪的合同骗取居留许可,而实际收入是720欧元。
对待德国第一指控,你可以反驳说,你实际上是被胁迫的,是中介的错误或是罪行;对待第二指控,你的实际工资加上实物工资 (每月住房大约300到450欧元房租和350至400欧元用餐),净收入已经确实达到甚至远远超过了1972欧元的月薪毛收入。就是说,餐馆老板和你都事实上遵守了呈送给德国驻华使馆和德国外国人管理局的那份合同,它不是“假”合同,而是真合同。也事实上反驳了德国方面对你的第一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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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紧急!!!中餐馆劳工求助! 同时恳请---太有才了---给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