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elizia
发表于 2010-8-7 22:47
Anonymous
发表于 2010-8-7 23:30
顾影自怜倒也没有, 这又不是专属问题, 都快成社会现象了.
尝试了解别人的前提是, 别人得给你了解他们的机会. 前边JM说得对, 越大对人的防预感越强, 能提供双方增进了解的可能性就越小. 任谁也没有半生的耐性耗在一个人身上, 超过自己的容忍和愿意付出的时间后, 就又成了生命里路人甲乙.
回嘟嘟, 我有一个自认为是知己的男性朋友, 可惜太远.两人同床不会发生什么, 但是没有感觉倒也不会.
融化的冰淇淋
发表于 2010-8-8 10:51
我们不是爱情,是知己
哈,想起台词
llaMorll
发表于 2010-8-9 00:01
知己太难求了,有时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何况别人。。
能有真诚关心的朋友就已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