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byMM 发表于 2010-8-13 12:06

刚租了Hausverwaltung的房子该kun掉吗?

说说我的租房经历:
6月中旬找到现在的房子,前任租客是一德国单亲女人(带孩子的),很傲慢。她要搬走,找我做nachmieter,看房时间紧张所以房子简单匆匆看完就打算签了(需房屋合同延签);
第二天去Hausverwaltung签了合同,说合同一周后来拿;
6月28号拿到的钥匙,因为房子是kaltmiete加Nebenkosten(含暖气和水费),电费要另交的,结果7月去anmelden电费时给的清单上她ab掉的数字比我们搬进来时少了20度,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这个数字是前任房客口头ab掉的数字,他们也没有办法,除非提供Übernahmeprotokoll,这个应该是Hausverwaltung义务提供的;
于是打电话给管理处要这个水电清单,说没这个东西,晕死。电费也就5欧的样子,也就算了,但是这水费和暖气是一年计算一次的,前半年她要是用超了就得我来买单啊,看见有人都nachzahlen上千欧的,怕怕;
因为管理处分为A和B,一直打交道的是A,很老很胖脑子都有点糊涂的老太婆,讲电话都很困难。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那就找B,就是Immofa公司,写了封书面信,并将房子现在所存有的问题拍了照片告知,结果倒又收到A的书面信,说房子内部破损问题会修理,关于那点电费问题接受不了建议我找新房子搬走,气死人了。
大家帮我出出主意该怎么办?

koch 发表于 2010-8-13 12:23

拍照留底。不过现在有点晚了,该是拿钥匙那天做的事情。
退房和拿钥匙接房子的时候一般是各有一张单子的,要在上面填写水、电、暖器、油表的各项数据,然后双方签字。模板otto上可以下到模板。
给你的帐单,一定也是有时间段的,之前的不用你付。不过你的数据要以6月28日为准,而不是你入住日期。房子如果有什么用电器是要一直开着的,或者前用户走了之后,你拿钥匙前,房管员来处理过什么,开了灯或者使用了用电的工具,都有可能产生一点电费,应该算在正常范围里,劝你不必在意了。

RubyMM 发表于 2010-8-16 09:28

嗯,这次积累教训了,以后一定会双方确认清楚再交接。
谢谢建议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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