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pflichtungserklaerung保證金返還
今年6月開的verpflichtungserklaerung , 凍結了3000歐但因為一些原因 被邀請人不能來德國了...
我開verpflichtungserklaerung的時候 辦事員告訴我 在我朋友離開德國的時候 把Ausreisenachweis 交給海關還是什麽地方的人...他們收到那個表 就可以解凍
現在人不來了 這個表自然也沒用了...但我不知道現在我怎麼做 能把那3000歐的擔保金取回來.....不知道有沒有人有過類似經歷的....
謝謝各位了先{:4_276:} 你就把那张表给外事处送回去就是了。
我们这边是这样解释的:如果被邀请人入境了,海关会有记录,而外办的人可以看到这个记录,就知道人已经到了。(我也不知道那个办事员所的做不作数哈~)
既然人都没有来,那么你去说明一下,把表还回去应该没有问题的。
PS:你的表格是当时办担保的时候就得到的,还是后来才邮寄到的???我办了现在还没有拿到表格,据说要等我邀请的人到了以后才邮寄给我~~真麻烦!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