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y 发表于 2010-8-21 06:55

北京市公安局原网监处长被判死缓 炮制冤案当政绩

2010年08月21日08:35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http://it.people.com.cn/GB/42893/196083/12502828.html

接受上千万元贿赂、一手炮制中国软件业第一冤案的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原处长于兵,昨天在市一中院接受宣判。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3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对于兵处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由于于兵受贿金额巨大、且在帮助瑞星公司制造冤案时伪造证据、非法关押无辜人士,此案被称为“北京公安最大腐败案”。

  昨天上午10点,于兵被带入法庭。法院认定,检察机关指控的贪污、受贿和徇私枉法3项罪名,根据案件事实均已成立。此前,在于兵指使下伪造证据、制造冤案的两名民警张鹏云和齐坤已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刑。

  据检察机关指控,于兵任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期间共受贿4笔,受贿金额达上千万元,行贿者为4家网络公司,其中瑞星公司向其行贿420万余元,名列起诉书第一项。加上其他两项罪名,于兵的涉案金额达到1400余万元。

  案卷材料显示,于兵的受贿所得都买了字画,其中一幅画的价格近300万元。为了掩人耳目,于兵受贿后经常与行贿公司签订买卖协议,将桌子等普通物品以几十万的昂贵价格卖给行贿公司,以掩盖巨额钱款的“来路”。案发后,于兵潜逃至南非。2008年9月,于兵被最高检从南非劝返回国接受调查。

  -案情回放

  炮制冤案当“政绩”

  2005年10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对媒体发布了“北京破获全国首例故意传播网络病毒案件”的消息。文中宣称,网监处经过侦查,破获国内首例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案,该公司就是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总经理刘旭创办的东方微点公司。这样一条政绩新闻的背后,却是于兵指使手下炮制的一起冤案。在收受瑞星公司巨额贿赂后,于兵安排手下两名民警制造虚假证明,编造专家结论,诬陷东方微点公司高管田亚葵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使无辜的田亚葵被关押11个月。该公司研发的软件也在于兵的阻挠下长达3年无法上市。

  微点公司总经理刘旭经过多方举报、上访,才使纪检部门对于兵受贿案进行立案调查。这起冤案最终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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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上访真的这么有用?



我想知道的是以下3点,希望大家能站在法律的角度为我答疑解惑。谢谢!

1,难道上访真的这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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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此案平反昭雪之后,微点公司的软件相继被北京奥运会、国庆60周年和世博会采用,恢复了正常经营。
这是不是说明刘旭咽不下这口气已经豁出身家性命不惜一切财力哪怕是倾家荡产也要寻找一棵更大的树和瑞星死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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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瑞星公司的行贿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哪些制裁?

wey 发表于 2010-8-21 07:00

瑞星把事做的太绝了,自食其果。

岂不知,身外有人、天外有天、粗腿之外有更粗的腿。

比熊爸爸 发表于 2010-8-21 12:53

于兵被最高检从南非劝返回国接受调查。

编造专家结论。

劝返。。是个新名词啊,
专家。。。。这名词太熟悉了啊{:5_387:}

xuzhiwen 发表于 2010-8-21 13:06

这个专家是否也要接受法律制裁?

huangjiachen 发表于 2010-8-21 14:46

北京五毛的头 被抓啦!老天开眼了 原来五毛真的死全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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