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thula
发表于 2010-8-31 13:47
我接受不了做这种事不商量的。给家里钱这个应该事先要说一声吧,我觉得这是个对对方的尊重。这个跟花在 ...
merryyang 发表于 2010-8-31 13: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5_358:}
merryyang
发表于 2010-8-31 13:48
volvic0228
发表于 2010-8-31 13:48
我接受不了做这种事不商量的。给家里钱这个应该事先要说一声吧,我觉得这是个对对方的尊重。这个跟花在 ...
merryyang 发表于 2010-8-31 13: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完全同意
凌星星
发表于 2010-8-31 13:48
嗯,对,我是有时候发现处理问题会有差别,学历当然不能代表水平了
我觉得BA的模式不错,节省 ...
testhula 发表于 2010-8-31 13: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般的BA,工作几年以后,就是有经验的人了,只要是承认的BA,估计学历走哪儿都承认的,再换工作应该没多大问题。
冰凝月色
发表于 2010-8-31 13:49
如果我是那个lz,我觉得问题的关键不在钱数目的多少,也不在乎这钱本来是用来干啥的,妻子瞒着我给钱给 ...
volvic0228 发表于 2010-8-31 13: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我明白嫩滴意思,但是这个时候,不是数额大嘛,18万呢,连个响儿都没听见,就没了。。。加上岳父家再逼迫,自然想离婚了
但是若是钱少点,比如吧8,9万,岳父家呢,还是这个态度,还是步步相逼
或者嫩滴意思是,嫩要是那个楼主,他答应给2,3万,若是妻子在这个基础上哪怕再多加1,2万,要是岳父家还是现在这个态度,嫩滴意思,也还是要离婚?
凌星星
发表于 2010-8-31 13:49
人都是你的了
testhula 发表于 2010-8-31 13: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人也是可以跑掉的{:5_387:}
testhula
发表于 2010-8-31 13:49
一般的BA,工作几年以后,就是有经验的人了,只要是承认的BA,估计学历走哪儿都承认的,再换工作应该没 ...
凌星星 发表于 2010-8-31 13: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是他们从一开始企业培养的重点比较突出
yanghiro
发表于 2010-8-31 13:49
merryyang
发表于 2010-8-31 13:50
volvic0228
发表于 2010-8-31 13:51
德国的新法是只赡养前妻两年,, 孩子是到18岁。。如果前妻也有工作的话,, 那个赡养费也就几百 ...
yanghiro 发表于 2010-8-31 13:4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每个月几千欧{:5_370:}
testhula
发表于 2010-8-31 13:51
人也是可以跑掉的
凌星星 发表于 2010-8-31 13: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唉,人跑了抱着金子也算留了一头{:5_369:}想想还是怪伤心的
所以,还是保住了人高高兴兴重要
yanghiro
发表于 2010-8-31 13:52
volvic0228
发表于 2010-8-31 13:52
对,我明白嫩滴意思,但是这个时候,不是数额大嘛,18万呢,连个响儿都没听见,就没了。。。加上岳父家再 ...
冰凝月色 发表于 2010-8-31 13: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那多加的两万是瞒着我给的,她家人还是目前的态度,离!
merryyang
发表于 2010-8-31 13:54
冰凝月色
发表于 2010-8-31 13:54
德国的新法是只赡养前妻两年,, 孩子是到18岁。。如果前妻也有工作的话,, 那个赡养费也就几百 ...
yanghiro 发表于 2010-8-31 13:4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只赡养妻子两年。。。
那要是孩子小,找不到KITA滴位置,妻子咋出去上班啊,喝西北风去啊。。。
感觉德国这个有点矫枉过正。。。
从以前滴,不分情况赡养一辈子,到现在这种情况。。。
嫩老公给出去滴赡养费,是不是比他工资滴一半还多啊?这个几千欧可有点夸张了。。。
merryyang
发表于 2010-8-31 13:55
volvic0228
发表于 2010-8-31 13:55
现在孩子在上私立学校,, 每个月都给60几万日币,, 碰到孩子去外国旅游啥的,, 给的更多
yanghiro 发表于 2010-8-31 13: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60几万日元,差不多5000欧一个月{:5_361:}
凌星星
发表于 2010-8-31 13:55
就是他们从一开始企业培养的重点比较突出
testhula 发表于 2010-8-31 13: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说的那个在Forschung写DA的BA,好像毕业后在Entwicklung干过,现在干的工作是Einkauf{:5_387:}
yanghiro
发表于 2010-8-31 13:57
凌星星
发表于 2010-8-31 13:57
唉,人跑了抱着金子也算留了一头想想还是怪伤心的
所以,还是保住了人高高兴兴重要
testhula 发表于 2010-8-31 13:5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也没啥伤心的,该享受的都享受了,只要没委屈了自己{:5_387:}
冰凝月色
发表于 2010-8-31 14:00
我还是那个观点,要认错,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不然日防夜防家贼难防。
而且要知道2口子就 ...
merryyang 发表于 2010-8-31 13: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肯定是,小数额,我也不会离婚滴,但是日后财政大权是必须要交回来了
错嘛,能人最好,不认就算了
我没有那个魄力,因为我舍不得孩子
就算离,我也不会当时离,找好时机再说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0-8-31 14:00
yanghiro
发表于 2010-8-31 14:00
testhula
发表于 2010-8-31 14:01
家庭和睦是我的追求。
merryyang 发表于 2010-8-31 13:5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58:}我想是大部分人的追求{:5_387:}
yanghiro
发表于 2010-8-31 14:01
冰凝月色
发表于 2010-8-31 14:02
以前我是一100日币换0.7算的,, 现在日元涨的这么多,, 我真是心疼
yanghiro 发表于 2010-8-31 13:5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额。。。
嫩老公给嫩和孩子滴,不会还没有给前妻滴多吧
merryyang
发表于 2010-8-31 14:02
yanghiro
发表于 2010-8-31 14:03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0-8-31 14:03
testhula
发表于 2010-8-31 14:03
我说的那个在Forschung写DA的BA,好像毕业后在Entwicklung干过,现在干的工作是Einkauf
凌星星 发表于 2010-8-31 13:5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BA还一个很大的好处是在公司内部选择面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