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wml
发表于 2010-9-12 13:05
回复mwml
这个真的写的太好了,无论多么难过,一定要be professional 到最好
zhangyunxh 发表于 2010-9-12 13: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送给LZ一个我以前做某职位时候的transfer list,希望这个能给LZ做自己的表格的时候有一点启发。
在公司里面做人做事也是“欲取之,必先予之”,就是你需要表现好,才能够得到你想要的certificate....如果说大家不气场不合,那也应该仁至义尽,否则,将来都会在一个圈子里面低头不见抬头见,风水轮流转,如果搞得很僵,比如做一些“不transfer工作内容”之类的小把戏,最后受伤的还是自己。
iamamajia
发表于 2010-9-12 19:22
回复 22# 吃花生的大灰狼
楼主,这个童鞋的建议不能采用。
在你得知自己签证要失效的事情后,你有义务第一时间通知外国人局,申请新的居留许可,不然的话有可能影响到下面的居留。如果楼主是刚毕业的第一份工作,可以申请换回找工作签,当然是之前的时间还有剩余,如果没有剩余的话,外国人局可能会给你一个Fiktionsbescheinigung。总之要跟外国人局尽快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