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III 发表于 2010-9-30 14:13

你的意思是,雇主不给钱是应该的?
ffww 发表于 2010-9-30 15: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给钱不给钱那么简单。 也就几十欧, 两边都在撒气罢了。

如果我是那个妈妈咽不下这个气的话, 钱我会付, 给钱的时候会要求一个书面的东西。 然后我会好好的“教训“下那个保姆, 她只怕会更难过, 签证都会有麻烦。

sinior 发表于 2010-9-30 14:14

骂人家小孩子的, 我也没本事禁止人家骂, 不过, 我瞧不起这种做法。

至于这个“被欺负“三个 ...
DLIII 发表于 2010-9-30 14: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一开始我也搞不清楚,因为两边说法出入太大,但是后来那位雇主妈妈自己贴出了他们两人的短信,看了信息之后,觉得这个保姆MM认错态度还是很好的,说话自始至终都很客气,说她要拐带小孩实在有点过了。而且雇主有她的护照复印件,让我觉得保姆MM的话更可信些。再加上后来看了雇主妈妈的卖车帖,真的是被惊到了,这样的人,我没法用语言来评论,MM你自己去看吧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854243&extra=&highlight=%2Bfeuerstein&page=1

celinecy 发表于 2010-9-30 14:19

骂人家小孩子的, 我也没本事禁止人家骂, 不过, 我瞧不起这种做法。

至于这个“被欺负“三个 ...
DLIII 发表于 2010-9-30 14: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90:}那你又信不信,只要她还找得到,她下次还会干同样的事情,继续找这种没社会经验的中国留学生当保姆的。因为她一开始就是贪的这个好处,外国人,年轻没经验,老实随她欺负,连工资都可以赖掉。换了是个随便一个德国人,哪一个有这么好商量的,而且还不会中文不好沟通。嫩觉得偶太武断么?偶可以告诉嫩,当初偶碰上的那个就是。当时她对着偶辱骂的那快一个小时里面,还透露了很多其他信息,比如说她之前同样欺负过其他好多个人,只是头一次碰上偶让她稍微吃了点瘪所以她快气疯了。而且在偶搬走的当天晚上,她又发帖继续找人。而看其他人的跟帖说,她是隔那么久就发一次,原来在当地名声早就臭了...

ffww 发表于 2010-9-30 14:19

不是给钱不给钱那么简单。 也就几十欧, 两边都在撒气罢了。
如果我是那个妈妈咽不下这个气的话, 钱我会付, 给钱的时候会要求一个书面的东西。 然后我会好好的“教训“下那个保姆, 她只怕会更难过, 签证都会有麻烦。
DLIII 发表于 2010-9-30 15:1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1:}{:5_371:}

冰河世纪 发表于 2010-9-30 14:19

不是给钱不给钱那么简单。 也就几十欧, 两边都在撒气罢了。

如果我是那个妈妈咽不下这个气的 ...
DLIII 发表于 2010-9-30 15:1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签证能有什么麻烦啊?
纯请教……

ffww 发表于 2010-9-30 14:24

不是给钱不给钱那么简单。 也就几十欧, 两边都在撒气罢了。

如果我是那个妈妈咽不下这个气的 ...
DLIII 发表于 2010-9-30 15:1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么认为吗,我倒觉得,结合雇主的种种言行,不能排除她本来就是想欺负打工mm的jp,这次更有借口不给钱了

supicat 发表于 2010-9-30 14:24

如果我是那个妈妈咽不下这个气的话, 钱我会付, 给钱的时候会要求一个书面的东西。 然后我会好好的“教训“下那个保姆, 她只怕会更难过, 签证都会有麻烦。
DLIII 发表于 2010-9-30 15:1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请问你怎么教训那个保姆?
1. 保姆有税卡,允许打工。是雇主不跟人家签合同,谁有更大麻烦。
2. 如果以拐卖儿童告保姆,只是雇主意淫的一面之词。

sinior 发表于 2010-9-30 14:27

回复 116# DLIII

还有,如果她那么不满意,来过一次就不要叫人家来了。既然后来又叫人家去,就说明没差到太离谱的地步。第三次,那个保姆MM确实有错,如果不给第三次的钱,我想大家都不会说什么,但是至少前两次要给,而且她自己在短信里面说了要给,但是一直没给不是吗?又在帖子里说自己生意忙,要转的钱太多,忘记了,那大家提醒了以后,是不是应该给了?我是觉得,来德国的大部分人,都是从学生打工慢慢出来的,得饶人处且饶人,二十三四岁的年纪,刚来德国,一个小姑娘,也不容易,那位雇主做着大生意,何必为了这么几十块钱和别人为难呢?几十块钱也许她上顿馆子都不够,不过对学生来说,差不多就是一个星期的生活费,还是厚道点吧。我也是马上要当妈妈的人,对于孩子的担心我很理解,不过,从这整个事情来看,真的没觉得有那位雇主说的那位MM要拐带孩子那么夸张,,而且人家不断的一再道歉,那位雇主咄咄逼人,得理不饶人,再加上那个卖车帖里的“精彩表现”这也是大家为什么那么反感她的原因吧。

飞鱼 发表于 2010-9-30 14:53

DL是阴的聪明人,雇主是个泼的悍妇。遇到这两者都得小心些。

冰水 发表于 2010-9-30 15:37

支持楼主去警察局,abzeigen雇主,我当初也是被人黑,也是明明有所有的合法证件
被人拖着不给签合同,最后想黑我,我把我们通的电话录音了,警察局一放,他就
给钱了。不过黑心雇主就是王八蛋,还倒打一耙,我当时找到工作了懒得和他再纠
缠下去,才放他一马。去告她,没商量,不能被人欺负了还不支声,就算告不下来
也折腾折腾他。最后给那些老惦记着黑别人的人,别把别人都当hello ki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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