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cu1980
发表于 2010-10-12 11:58
按照德国民法BGB,这属于ungerechtfertigte Bereicherung,必须还会给你的,你自己就可以找他要,不一定要律 ...
huangxiaolu 发表于 2010-9-29 22:3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位姐姐感觉你懂得挺多的,想问问你现在该怎么办。
经过n多次跟对方银行的电话,总算知道那个收款的女的不打算把钱给我,而不是没收到我的信息。银行的工作人员说,她每次都说要主动联系我。可事情过去都快两个月了,我这么一点消息都没。真是太可恶了{:5_309:}
记得以前在哪里看到过,通过amtsgericht可以办理催款业务或者通过法警转寄mahnung给对方。后者相当于挂号信且法院有备案。但是我忘了相关的德语关键词了。你知道吗?
另外,你提到的ungerechtfertigte Bereicherung 是BGB的哪个Paragraph啊,可以告诉我吗?我去图书馆翻翻。
关于amtsgericht的相关服务其实我也打算自己去问问,不过是想多听听大家的意见。多谢了!{:5_363:}
xiaoji80
发表于 2010-10-12 12:08
我以前也汇错过,不过数目很小,后来咨询过我的律师,人家告诉我,由于自己的错误输入导致转账错误,收到的人有权不归还,你去告的话赢面很小很小,不过你不相信可以先咨询下律师,或者至少去银行咨询下。我在报纸上还看到,有人买房子转账转错了,不是个小数目,但是最后也是没办法要回来的。这个我在华人报纸欧洲新报以前也看到过。
cucu1980
发表于 2010-10-12 12:15
本帖最后由 cucu1980 于 2010-10-12 13:16 编辑
刚才随便在网上查了一下BGB,26. Titel § 812 2. Buch BGB里面Absatz 1 Satz 1提到了herausgabepflicht。是不是按照这条就可以要对方还我钱?
原文如下:
(1) Wer durch die Leistung eines anderen oder in sonstiger Weise auf dessen Kosten etwas ohne rechtlichen Grund erlangt, ist ihm zur Herausgabe verpflichtet. Diese Verpflichtung besteht auch dann, wenn der rechtliche Grund spaeter wegfaellt oder der mit einer Leistung nach dem Inhalt des Rechtsgeschaefts bezweckte Erfolg nicht eintritt.
鱼之乐
发表于 2010-10-12 22:19
我自己联系过对方,也找过银行让他们帮我联系。但是对方那个女的不理我,估计她也是这样对付银行的。大概她 ...
cucu1980 发表于 2010-9-29 11: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_296:}那帐号算什么啊?以后汇款不用填帐号只填BLZ就够了。。
鱼之乐
发表于 2010-10-12 22:21
完了我也用的postbank
ianbb 发表于 2010-9-29 18: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好我的前年昆了。。
huangxiaolu
发表于 2010-10-13 10:14
刚才随便在网上查了一下BGB,26. Titel § 812 2. Buch BGB里面Absatz 1 Satz 1提到了herausgabepflicht。是 ...
cucu1980 发表于 12-10-2010 12: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ja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10-10-13 11:11
我以前也汇错过,不过数目很小,后来咨询过我的律师,人家告诉我,由于自己的错误输入导致转账错误,收到的人有权不归还,你去告的话赢面很小很小,不过你不相信可以先咨询下律师,或者至少去银行咨询下。我在报纸上还看到,有人买房子转账转错了,不是个小数目,但是最后也是没办法要回来的。这个我在华人报纸欧洲新报以前也看到过。
xiaoji80 发表于 2010-10-12 13: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律师的执照盖被吊销了
xiaoji80
发表于 2010-10-13 13:26
希望LZ能拿回钱,这样我好知道到底谁有道理。你的律师的执照盖被吊销了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10-10-13 12: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xdjm1
发表于 2010-10-13 14:41
BLZ错了,而Inhaber同名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银行汇款是必须账号,姓名,BLZ三项数据都对,银行才能给你汇.而这次很明显是银行的错误.所以你一定要死死咬住银行,这是他们的错误.你不要到处找人.
fayefinaldior
发表于 2010-10-13 15:48
回复 30# xdjm1
现在汇款为了提高效率,只看KontoNr和BLZ,户名现在已经不检查了,所以银行没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