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v3721 发表于 2010-10-3 08:19

Hero2008 发表于 2010-10-3 08:41

{:5_387:}



补充一点:经常有人上来说偷了东西,乘车不买票,借别人的票被抓住了,等等等等。。。。。。。该咋办?

bauchpinsel 发表于 2010-10-3 11:00

computerfool 发表于 2010-10-3 11:03

补充一点:经常有人上来说偷了东西,乘车不买票,借别人的票被抓住了,等等等等。。。。。 ...
Hero2008 发表于 2010-10-3 08: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法律板块,需要案例呀,否则大家怎么学法懂法
我是抱着学习的态度来看大家回帖{:4_278:}

lixing247 发表于 2010-10-3 11:10

恩,确实有那种傻X。

ZKZ 发表于 2010-10-3 11:15

lian_diary 发表于 2010-10-3 12:32

{:5_379:}LZ很有喜感!

MDYJ 发表于 2010-10-3 12:35

同意,而且有很多类似的帖子,可以先搜一搜的,但是非要上来再问一遍,不过我看的一般不是帖子,而是回复{:5_387:}


但是说一句,其实alice挺好昆的,嘿嘿

Hero2008 发表于 2010-10-3 12:35

法律板块,需要案例呀,否则大家怎么学法懂法
我是抱着学习的态度来看大家回帖
computerfool 发表于 2010-10-3 11:0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小偷,逃票等等也需要案例?

下次你去杀人给我们大家弄个案例看看好吗? {:5_339:}

luv3721 发表于 2010-10-3 12:38

人中翘楚 发表于 2010-10-3 12:59

不要理这些傻X,这些傻B,让他们自生自灭!

我不乖 发表于 2010-10-3 13:07

补充一点:还经常有人上来说别人傻。要知道大到历史发展社会变迁,小到个人认知生活琐事,很多事物本来就是 ...
ZKZ 发表于 2010-10-3 11: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7:}

你的小狗狗 发表于 2010-10-3 13:55

我也补充一点,一般偷东西什么的都非发帖人本人,都是朋友{:5_388:}

permanent19 发表于 2010-10-3 13:58

我也补充一点,一般偷东西什么的都非发帖人本人,都是朋友
你的小狗狗 发表于 2010-10-3 13:5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的太好了

你的小狗狗 发表于 2010-10-3 14:10

说的太好了
permanent19 发表于 2010-10-3 13: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7:}你们懂的。。

你的小狗狗 发表于 2010-10-3 14:11

皇帝不急, 太监急!!!
Mr.5 发表于 2010-10-3 14: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很明显不是。。。哪好上来说是本人偷的啊?

Mr.5 发表于 2010-10-3 14:14

很明显不是。。。哪好上来说是本人偷的啊?
你的小狗狗 发表于 2010-10-3 14: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中国人嘛, 面子是很重要地!!!


    {:5_387:}

muzhe 发表于 2010-10-3 17:07

咕~~(╯﹏╰)b,但是有的时候遇到流氓公司也不好办事呀。不过上次看到一位牛人讲的可以通过法警寄信的文章,真是茅塞顿开呀。

MH9 发表于 2010-10-3 17:10

补充一点:经常有人上来说偷了东西,乘车不买票,借别人的票被抓住了,等等等等。。。。。 ...
Hero2008 发表于 2010-10-3 08: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得说是发帖人的朋友

lixing247 发表于 2010-10-3 19:10

回复 19# MH9

哈哈哈!就是就是~
何必呢,其实大家都知道!

山中翁 发表于 2010-10-3 19:18

小偷,逃票等等也需要案例?

下次你去杀人给我们大家弄个案例看看好吗?
Hero2008 发表于 2010-10-3 12: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好像这个案例前几天有个帖子里有了

medusa0906 发表于 2010-10-3 19:18

看不惯就不看呗

山中翁 发表于 2010-10-3 19:19

楼主提到的以前这些“案子”估计
全德国加起来都没萍聚法律版的多{:5_387:}

山中翁 发表于 2010-10-3 19:20

本帖最后由 山中翁 于 2010-10-3 19:22 编辑

我也补充一点,一般偷东西什么的都非发帖人本人,都是朋友
你的小狗狗 发表于 2010-10-3 13:5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而且人家这朋友还好人做到底
送佛送到西
有什么回帖都是人家替朋友全权代理回答
真是够意思
人生得这样一知己
绝对死N次也无憾矣{:5_327:}

simanlee999 发表于 2010-10-3 19:28

geminiyuan 发表于 2010-10-3 20:03

本帖最后由 geminiyuan 于 2010-10-3 20:12 编辑

德国电信没一个口碑好的了吧,那大家都不用电话了?
看看律版里,哪个电信公司没骗过人了?
说话不用这么 ...
simanlee999 发表于 2010-10-3 19: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唉 是啊 我就是lz口中的第一类傻x哈~
我从08年一直用o2到现在 ,每月15欧的GenionL,从未出过问题,出了问题都是去店里解决,没想到这次的上网费实在是栽了个大跟头。lz说o2不好,那难道vodafon,alice就好到哪里去了么?难道就不用电话,不用网络了么?难道像个原始人一样生活就不傻x啦?
买家永远没有卖家精~这句话从古到今从国内到国外都适用,不做lz口中的傻x那只好就在家男耕女织好了~
那些逃票的,偷东西的,确实都是傻x没说的
但是因为被公司或者卖家忽悠吃了亏出了问题发到这个版块 不就是希望自己的问题得以解决的同时,提醒其他同胞以后注意么?!

computerfool 发表于 2010-10-3 21:26

小偷,逃票等等也需要案例?

下次你去杀人给我们大家弄个案例看看好吗?
Hero2008 发表于 2010-10-3 12: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杀人需要案例嘛?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呀这个不会不懂吧

shasha0708 发表于 2010-10-3 21:27

{:5_383:}

panchong 发表于 2010-10-3 21:42

刚刚来德国,不太懂,来学习一下

瓷。。。 发表于 2010-10-3 22:11

唉 是啊 我就是lz口中的第一类傻x哈~
我从08年一直用o2到现在 ,每月15欧的GenionL,从未出过问 ...
geminiyuan 发表于 2010-10-3 20:0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那个是例外拉。LZ也不是针对你的。 他也只是随便说说而已。 你别太当真。你那个确实很倒霉。 不过我觉得德国客服 整体都不怎么样。跟德国人性格有关系吧。 你那个也别太往心里去了。 实在要交,就当自己买了HM的衣服吧。 唉,我买的很多HM的衣服,都不能穿了呢。洗两货,就不行了。 我以后再也不买了。再好看也不买了! 气死我了。

geminiyuan 发表于 2010-10-3 22:19

回复 30# 瓷。。。


    lz貌似就是对我的事有感而发的
我那个求助帖子里就被lz拍了{:4_297:}然后lz又发了这个帖子
唉 我倒是不生lz的气 只是恨德国的电信网络公司都一路货色
也气自己不够小心(但是 但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防患于未然~~~~)

该用户名不存在 发表于 2010-10-3 22:22

经常看见这里有人发帖求助,什么收到o2天价帐单啦,什么Alice昆不掉啦,什么海关把有两只用来学习用的iPohne的包裹扣了,偷东西被抓啦。。。
我就不懂了,既然都知道O2懒,你还更烂跟他们签合同! 你这个Alice昆不掉,就不知道挂号信寄过去! 你学习牛X,竟然要用两只苹果! 你偷了东西才想起这列可能有人会帮你开脱!都是些什么傻X啊这里!!luv3721 发表于 2010-10-3 08: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顶LZ!常来法律版的好处就是,发现自己其实很聪明!{:5_387:}

该用户名不存在 发表于 2010-10-3 22:22

补充一点:经常有人上来说偷了东西,乘车不买票,借别人的票被抓住了,等等等等。。。。。 ...
Hero2008 发表于 2010-10-3 08: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顶你的补充!{:5_394:}

该用户名不存在 发表于 2010-10-3 22:24

法律板块,需要案例呀,否则大家怎么学法懂法
我是抱着学习的态度来看大家回帖
computerfool 发表于 2010-10-3 11:0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也要看是什么案例啦!一个一点悬念都木的案例,还每每出现,让人情何以堪?!

该用户名不存在 发表于 2010-10-3 22:26

我也补充一点,一般偷东西什么的都非发帖人本人,都是朋友
你的小狗狗 发表于 2010-10-3 13:5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开始兴熟人了,而不是朋友。{:5_387:}

该用户名不存在 发表于 2010-10-3 22:26

看不惯就不看呗
medusa0906 发表于 2010-10-3 19: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视觉污染你懂不懂?

该用户名不存在 发表于 2010-10-3 22:27

楼主提到的以前这些“案子”估计
全德国加起来都没萍聚法律版的多
山中翁 发表于 2010-10-3 19: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7:}No comment!

该用户名不存在 发表于 2010-10-3 22:28

杀人需要案例嘛?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呀这个不会不懂吧
computerfool 发表于 2010-10-3 21:2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法律依据不?

该用户名不存在 发表于 2010-10-3 22:30

回复瓷。。。


    lz貌似就是对我的事有感而发的
我那个求助帖子里就被lz拍了然后lz又发 ...
geminiyuan 发表于 2010-10-3 22: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个算吃一堑,长一智。很多人是屡试不爽,比如偷东西的,借票逃票的!

luv3721 发表于 2010-10-3 22:34

geminiyuan 发表于 2010-10-3 22:35

你这个算吃一堑,长一智。很多人是屡试不爽,比如偷东西的,借票逃票的!
该用户名不存在 发表于 2010-10-3 22: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啊 其实我每次上萍聚都会来法律版学习一下经验教训的
谁知道还是中招啦 而且貌似我这种悲剧在法律版还没有先例的
和客服扯皮打电话就当练德语了~汗~估计150欧是必须付的了{:4_303:}
也顺便提醒一下其他使用o2的surfstick的童鞋们注意这种情况

geminiyuan 发表于 2010-10-3 22:39

回复 40# luv3721

我也对自己怒其不争~~~干吗不老老实实用DSL嘛~ 虽然安装很麻烦 但是也不至于产生这种纠纷!
    呵呵 我也是吸取了坛子里的血泪经验 一直坚持使用国内带过来的超级老式手机
谁知道到头来还是防不胜防

该用户名不存在 发表于 2010-10-3 22:41

是啊 其实我每次上萍聚都会来法律版学习一下经验教训的
谁知道还是中招啦 而且貌似我这种悲剧在 ...
geminiyuan 发表于 2010-10-3 22: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粗略看了下,你这个其实也算经典案例了。以后还是长个心眼,所谓无商不奸!

你是被骗,道义上是受到同情的。那些偷东西逃票的,算主动行骗,是要老鼠过街的。

geminiyuan 发表于 2010-10-3 22:46

回复 43# 该用户名不存在


    呵呵 我还认识逃票了还向别人炫耀自己逃票能力的人~还传授如何逃票不被抓到的秘籍~ 当时听得我都震惊了

luv3721 发表于 2010-10-3 22:47

该用户名不存在 发表于 2010-10-3 22:58

回复该用户名不存在


    呵呵 我还认识逃票了还向别人炫耀自己逃票能力的人~还传授如何逃票不被抓到 ...
geminiyuan 发表于 2010-10-3 22:4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鄙视那种人!敬而远之!

该用户名不存在 发表于 2010-10-3 22:59


luv3721 发表于 2010-10-3 22: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以后罩着我哦!{:5_360:}

computerfool 发表于 2010-10-3 23:27

有法律依据不?
该用户名不存在 发表于 2010-10-3 22: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法律依据?
不是古语嘛,就是需要负责的意思呀,好多人不知道到底做什么事情要付什么责任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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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发现这里的傻x特别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