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ckChinas 发表于 2010-10-11 02:24

在中国不可以因言获罪,为什么在德国就可以???

Wer die Freiheit der Meinungsäußerung, insbesondere die Pressefreiheit (Artikel 5 Absatz 1), die Lehrfreiheit (Artikel 5 Absatz 3), die Versammlungsfreiheit (Artikel 8), die Vereinigungsfreiheit (Artikel 9), das Brief-, Post- und Fernmeldegeheimnis (Artikel 10), das Eigentum (Artikel 14) oder das Asylrecht (Artikel 16a) zum Kampfe gegen die freiheitliche demokratische Grundordnung mißbraucht, verwirkt diese Grundrechte. Die Verwirkung und ihr Ausmaß werden durch das Bundesverfassungsgericht ausgesprochen.


第18条 基本权利的丧失
凡滥用自由发表意见权,特别是新闻出版自由权(第5条)、教学自由权(第5条第3
款)、集会自由权(第8条)、结社自由权(第9条)、通信、邮政和电讯秘密权(第10
条)、财产权(第14条)和避难权(第16a条)以攻击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为目的的,
丧失相应的基本权利。基本权利的丧失和丧失范围由联邦宪法法院宣布。

大伙明白了吧,中国是专治独裁又邪恶的共党一党统治,所以可以不用理会中国的各项法律,别说因言获罪,即使杀人放火被抓了也是种被迫害的邪恶而无耻的行为。
而德国是自由民主国家,我们一定要乖乖听话,如果在德国发生了因言获罪的事件。那也是在自由民主光环下光荣的获罪,要欣然的接受,内心要充满感激和感恩。


{:5_379:}

Pinneberg 发表于 2010-10-11 02:26

DickChinas 发表于 2010-10-11 02:35

赶紧回国吧!
Pinneberg 发表于 2010-10-11 02:2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赶紧滚出地球吧,你跟这样一个邪恶独裁专治政党统治的国家和一群跟这个邪恶独裁专治政党统治的国家保持外交关系的国家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此刻你还呼吸着从这个邪恶独裁专治政党统治的国家和一群跟这个邪恶独裁专治政党统治的国家保持外交关系的国家飘洋过海翻山越岭而来的令人发呕的空气,你居然还能苟活在这个星球???真他妈令人恶心!!!

{:5_356:}

山中翁 发表于 2010-10-11 03:29

德国有人因为写东西判刑11年了么?
china007 发表于 2010-10-11 03: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们还没睡呢
大半夜还跑到Welt Online上去
给人家投反对票去了
真辛苦啊{:5_387:}

大帅 发表于 2010-10-11 04:22

你们还没睡呢
大半夜还跑到Welt Online上去
给人家投反对票去了
真辛苦啊
山中翁 发表于 2010-10-11 03:29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又倒美国时差呢?五毛不好赚啊

山中翁 发表于 2010-10-11 04:28

又倒美国时差呢?五毛不好赚啊
大帅 发表于 2010-10-11 04: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在倒日本时差呢
日圆5毛挺好赚的
你就对着摄像机
做你头像里面的事儿就行

zxw 发表于 2010-10-11 11:36

迷信一记

冰河世纪 发表于 2010-10-11 11:41

楼主淡定丫,看偶的签名……
老共根本就不把这些东东看在眼里,这么多年啦,它们除了对着镜头哭丧,跑的时候比丧家犬还快,还能掀起啥浪。

Amatista 发表于 2010-10-11 15:32

德国有人因为写东西判刑11年了么?
china007 发表于 2010-10-11 03: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跟政治无关,单单回复你写的这句话。

德国杀人的话,可能只被判6,7年的?当然,要证明他是精神有问题。

Amatista 发表于 2010-10-11 15:39

激情杀人而不是谋杀,可能会判6、7年。
china007 发表于 2010-10-11 15:3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在中国这种杀人会判多少年呢?

mickeyii 发表于 2010-10-11 15:40

在中国这种杀人会判多少年呢?
Amatista 发表于 2010-10-11 15:39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还真想跟他讲理,我佩服你.{:5_370:}

mickeyii 发表于 2010-10-11 15:45

hahah,跟我“讲理”?我们有提到因为写文章入罪么?哈哈哈,爱国斗士还有“讲理”习惯……
china007 发表于 2010-10-11 15:43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59:}

好友哥CN 发表于 2010-10-11 17:32

hahah,跟我“讲理”?我们有提到因为写文章入罪么?哈哈哈,爱国斗士还有“讲理”习惯……
china007 发表于 2010-10-11 15: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爱国斗士也得懂法,中国是法制国家,知道不!

selahfine 发表于 2010-10-11 19:09

中国的法制比较奇怪,管他律师怎么辩,判决意见早就定好了。
这是一个西南政法出身的党员同学告诉我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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