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0-10-13 11:49
我的意思是如果有区别的话
有的mm说工作的长居是有实践和工作性质限制的
radu 发表于 2010-10-13 09: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反正我的上面就没有限制
pearl
发表于 2010-10-13 13:21
据说,不管哪个长居,离开德国半年就失效了,但是配偶是德国人的长居持有者不受这个限制。不敢保证肯定正确,仅供参考,最好还是自己去问当局权威机构。
Melissa_wu78
发表于 2010-11-2 22:33
结婚材料申请的长居,如果将来离婚,长居自动解除,需要重新申请
工作则不同,要看楼主觉得怎么方便了,如果条件都差不多,都可以拿到,不如还是以工作申请的好
weiwei1144
发表于 2010-11-2 22:42
工作长居没有限制,我看了的没有
结婚长居也好像没有重新申请一说, 身边没看到离婚了又要重新申请的例子
hope
发表于 2010-11-2 22:48
长居就是长居,没有任何注释的,不管是结婚和配偶一起拿的,还是自己工作申请的,都没有区别,我们是申请表都添的两份,各自添各自的。
hope
发表于 2010-11-2 22:50
据说,不管哪个长居,离开德国半年就失效了,但是配偶是德国人的长居持有者不受这个限制。不敢保证肯定正确 ...
pearl 发表于 2010-10-13 13: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身边老公是德国人的朋友,还是不到半年回来一次,可能每个地方的要求不同,最好是去外管局问清楚
new_moon
发表于 2010-11-2 22:52
在婚版问了,那里的jms大多都是结婚的长居。
想问问这里的专业人士,长居是否也是注明原因,有什么理由申请 ...
radu 发表于 2010-10-12 13: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长居就写的unbefrist,然后第9条。不管是根据工作还是结婚,一样的
new_moon
发表于 2010-11-2 22:55
结婚材料申请的长居,如果将来离婚,长居自动解除,需要重新申请[color=Red]
工作则不同,要看楼主觉得怎么方便了,如 ...
Melissa_wu78 发表于 2010-11-2 22:3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无稽之谈
pearl
发表于 2010-11-3 00:35
结婚材料申请的长居,如果将来离婚,长居自动解除,需要重新申请
工作则不同,要看楼主觉得怎么方便了,如 ...
Melissa_wu78 发表于 2010-11-2 22:3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请问下,这是哪个法条写的?或者权威性出处是哪里?
如果真的是这样子的,不是给德国籍人或者拥有长居的人威胁控制配偶提供方便和途径吗?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10-11-3 12:53
请问下,这是哪个法条写的?或者权威性出处是哪里?
如果真的是这样子的,不是给德国籍人或者 ...
pearl 发表于 2010-11-3 00: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种不可能的条文,就算会被暗地里执行,也不会写在文件里。
真会有人相信???